哪些损害行为可以投诉 [上一篇]
[ 2013-10-17 23:34:00 | 作者:阳光明媚 | 出处:原创 | 天气:晴 ] 字体:大 中 小
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向其所在地的各级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旅游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的;
5、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游客,损害旅游者利益的;
6、认为导游或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7、其他损害旅游者利益的。
旅游者的投诉时效为60天,从投诉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
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向其所在地的各级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旅游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的;
5、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游客,损害旅游者利益的;
6、认为导游或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7、其他损害旅游者利益的。
旅游者的投诉时效为60天,从投诉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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