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
适用 |
大陆地区之 “ 企业负责人或经理人”、“ 专门性或技术性人员”、 来 台湾进行 “ 商务访问、商务考察、商务会议、演讲、商务研习、受训、履约服务活动、参加商展、参观商展”者,均适用此证 |
所需
资料 |
1 |
台湾邀请函复印件或传真件(邀请资格见下,千万不要提供没有邀请资格的台湾公司哦) |
2 |
申请书1份 |
3 |
報名錶1份 |
4 |
在职证明1份 |
5 |
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各1份复印件) |
6 |
履历表1份 |
7 |
照片4张(白底彩色,2寸证件照有特殊要求)、名片2张 |
申办
步骤 |
1 |
请将如上7项资料准备齐全,请邮寄到我公司做初审。 |
2 |
5个工作日后,通过初审的申请人, |
3 |
资料齐备,无需大陆和台湾两方企业补充任何资料的前提下,在台湾境管局规定工作时间-21个工作日出签后,证件交付申请人 |
台湾邀请公司所提供的资料 |
1 |
保證書乙份(公司負責人或業務負責人作保,蓋大小章及身分證影本) (蓋保證人簽名右邊空白處)。 |
2 |
來台其間活動行程表乙份(蓋大小章)(蓋行程表下方)。 |
3 |
名冊(蓋大小章)(蓋名冊下方)。 |
4 |
邀請函(蓋大小章)(蓋邀請人旁)。 |
5 |
經濟部公司執照影本。 |
6 |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
7 |
去年度公司完稅結算申報書影本(31表或401表)。 |
8 |
雙方商務往來資料;例:信用狀、匯款証明、進出口報單、採購合約,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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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侨外投资事业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 |
2、 |
公司资本额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上之新设本国企业、新设侨外投资事业。 |
3、 |
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者 |
4、 |
营运资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上之新设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 |
5、 |
外国公司在台办事处采购实绩达一百万美元以上者。但金融服务业在台办事处,不受限制。 |
6、 |
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所定之自由港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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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证明详细要求 |
1、 |
信纸——必须具备有效地址和有效电话;抬头必须与申请人名片及营业执照相对应 |
2、 |
申请人职务——必须与名片及邀请函所示职务相符合 |
3、 |
服务时间——必须与申请人提供履历相符 |
4、 |
负责人——必须负责人亲笔签署,并写清楚负责人的职务及联系电话、手机 |
5、 |
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申请人提供之身份证复印件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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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第五条详细要求 |
1、 |
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期内、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注意跟在职证明要对应 |
2、 |
身份证 |
清晰的复印件,正反两面,注意跟在职证明要对应 |
3、 |
名片 |
注意跟在职证明要对应 |
4、 |
港澳通行证 |
请提供通行证第一页(有照片的那一页)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文档
如果只有护照,请提供护照第一页(有照片的那一页)相应文件 |
5、 |
注意 |
建议用港澳通行证;也可用护照,二者必备其一,否则无法出中国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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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历表详细要求 |
1、 |
工作经历必须详细 |
2、 |
如果有党政、军方、人大等任职,无论现职还是曾经任职,必须详细写出。 |
3、 |
所有兼任职务,请务必详细列出。否则,一旦查出,算隐匿不报,会被拒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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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林先生0755-21114581 82878304 13246746363 |
MSN:tw886_2@hot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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