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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今年二季度全省旅游投诉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呈大幅上升趋势

桂林市台联国际旅行社 | 发布于2009-07-12 10:34:00 | 来源:网络 | 资讯分类:行业资讯

      据太原日报报道:9日从山西旅游局了解到,今年二季度,全省旅游投诉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呈大幅上升趋势,全省共接到旅游投诉145件,受理旅游投诉143件(其中2件为无效投诉),结案97件。其中投诉景区(点)为112件,投诉旅行社为19件,投诉宾馆(酒店)为12件。

  前两月,山西省启动了“扩大旅游消费春季行动”,部分景区(点)以及宾馆(酒店)未执行省政府所定政策而导致投诉比例大幅上扬,景区(点)以及宾馆(酒店)的投诉分别居投诉总数的前两位。未执行门票价优惠政策的景区(点)有常家庄园、绵山、五台山王家大院、壶口瀑布、黄崖洞、河边民俗馆、西河头地道站、卦山等。拒收旅游消费券的宾馆(酒店)有:太原市的山西国贸大饭店、大同市的宏安国际大酒店、花园大饭店和大同宾馆。另外,五台山景区内环保车不合理收费问题,平遥景区和双林寺、镇国寺捆绑销售问题成为本期投诉的热点和处理的难点。旅行社方面:自5月1日实施新《旅行社条例》后,处罚力度加大的原因,投诉量明显下降。

  二季度,全省旅游质监部门共检查旅行社475家,景区(点)66家,星级酒店67家。共发现违规旅行社39家,违规景区(点)2家,违规宾馆(酒店)11家,累计处罚违规金额4.15万元。其中山西和平旅行社和忻州友好旅行社台怀街门市部分别被处1万元罚款,五台山白云旅行社、五台山国旅民政宾馆门市部、五台山国旅杨柏峪二部、五台山国旅台怀街一部、五台山国旅台怀街二部、五峰旅行社五峰宾馆门市部、忻州快乐行旅行社五台山门市部等七家旅行社(部门)分别被处3000元罚款,河南焦作友谊旅行社忻州联络处被处以500元罚款。

文章整理:广西桂林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