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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景点严禁涨价

发布于2007-09-20 10:49:00 | 来源:网络 | 资讯分类:行业资讯
    记者从河北石家庄市物价局了解到,“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所有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保持不变,私自涨价和变相提价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   

  据介绍,保持原价格的旅游景点包括石家庄市区、所属各县及太行山区的所有景点。节日期间,市物价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景点门票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涨价、不落实减免政策、不按规定公示标准价格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为保障黄金周期间特殊消费者的权益,石家庄市还明确规定各景点票价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等给予适当优惠,对残疾人、身高120厘米以下的儿童等实行免票。凡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旅游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政策,学生个人参观一律执行半票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