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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海游泳后果自负 旅行社"免责协议"惹争议

发布于2007-08-06 10:59:00 | 来源:网络 | 资讯分类:行业资讯
炎夏高温不退,前往青岛大连厦门以及三亚等海滨城市旅游的游客数量大增。记者昨天从沪上多家旅行社了解到,7月以来,青岛、大连等地已跃升为国内游线中的热门旅游目的地,不少游客也希望在盛夏时节去这些海滨城市浴场畅游一番。不过,由于多数海滨城市的地接社要求游客下海前先签“免责协议”,引发了游客和旅行社之间的争议。

  目前正处炎夏时节,青岛、大连等海滨城市的海滩都有一些供游客和市民戏水休闲的大浴场,虽然这些大浴场是当地市民经常光顾的地方,但外地游客要想下海游泳却并没那么容易。上海旅行社副总张建权坦言,由于导游对团队游客下海游泳活动总体上很难控制,该社在海南、厦门、青岛等线路中都设置了相关提示,不提倡游客旅游时下海游泳。而当外地游客到达海滨城市时,当地地接社也会要求游客在下海前先和旅行社签一份“免责协议”,表明游客在不听劝阻自愿下海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张建权介绍说,为了降低风险,这一做法在旅游业内几乎都是约定俗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