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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未落实的导游薪酬制

湖南中联国际旅行社 | 发布于2013-01-29 14:17:00 | 来源:网络 | 资讯分类:导游资讯
随着旅游投诉数量的增多,越来越多的游客感受到旅游市场的混乱,而导游这一群体作为旅游产品的直接销售者,一时之间成为了众矢之的。

  然而,没有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的苦楚,令导游群体由“民间大使”到“旅业帮凶”的角色转换显得颇为无奈。

  究竟是什么阻碍了导游薪酬制的落实?

  导游的处境

  “由各地文化的传播者、"民间大使"变为游客眼里旅游行业各种乱象的帮凶,这也是导游从业者的无奈。”知名打黑导游邬敬民这样说。

  曾在中视国旅、北京青旅、中艺国旅做过导游的祝女士颇为熟知导游群体的生存状态。她向本报讲述,“导游的工作没有严格的时间点,尤其是中文导游,为了游客能加点进店,经常超时工作;司机为了赶时间,经常开快车,人身安全没有保障;游客购买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导游和司机(司机也参与分红)的情绪,久之容易造成心态失衡,价值观偏离。”

  “导游的工作待遇方面,目前除了个别国有旅行社的在编人员有基本工资和三金保险之外,绝大多数一线导游都享受不到这些,导游绝大部分收入都是依靠进店购物和加点及外宾游客给的小费。”她说。

  本报采访到的很多导游也都表示自己没有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

  导游薪酬制为何难落实?

  据本报了解,早在1999年国务院就曾发布《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专职导游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周(或日、时)工资的社会导游人员,其周(或日、时)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折算额;专职导游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依法共同缴纳,旅行社还应为专职导游人员和临时聘用的社会导游人员购买带团时的人身意外保险。

  前述祝女士表示,导游无基本工资、无三金福利是中国旅游业畸形发展的一个产物。旅游行业有着严格的淡旺季划分,对比相当明显,导致旅行社淡季不养闲人的情况很普遍;另外,国内在运营的旅行社大部分为民营,运营模式不规范,再加上导游工作性质上的灵活和自由,使得各旅行社之间借导游、拼团等情况时有发生。

  “现在很多旅行社已不再专门雇佣导游作为其职工,而是依靠导游服务中心。导游服务中心是一个临时性的职业推介单位,导游群体处于无专人管理的散乱状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级研究员刘德谦分析,这也是导游没有基本工资的情况比较多的原因。

  三亚某旅行公司副总梁涛告诉本报:“目前,海南省的导游全部都归导游管理中心管理,旅行社都是从那里调导游用。”

  “90%在一线从事导游工作的人都没有基本工资,导游薪酬制在我国难以落实。”邬敬民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这首先要归咎于政府监管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把旅游相关政策落实好。北京市政府曾做出这样的规定,要求导游在年初缴纳9600元的费用,之后每个月会领到800元的基本工资。这等于是导游自己给自己发工资,根本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高薪养“导”机制

  以“回扣”为主体的导游薪酬获得方式积弊已久。

  “严厉打击旅行社恶性削价竞争,加强旅游价格的市场监控,恢复正常的组团利润十分必要。”刘德谦对本报谈到,可以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组合等方式形成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网络化的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垂直分工体系,使旅行社行业朝着有利于竞争与发展的方向转变。

  “同时,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完备法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旅行社通过减少服务项目或降低服务标准来削价竞争,并对削价竞争者和扰乱市场秩序者采取坚决有力的处罚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这样才能为高薪养"导"提供前提条件。”

  邬敬民则认为,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虽然我国许多城市已经成立了导游协会,可是大多数的导游协会仍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是政府部门的附庸而已。”他建议,政府部门应当转变政府职能,使导游行会独立地发挥作用,为导游统一管理档案、代交劳动保险、进行日常教育和监督,并与旅行社等部门代签导游合同、保证导游合法权益等等。从而变分散管理为统一管理,形成导游竞争机制?熏通过“上团机会”有力促进导游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