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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一味贪图出游费用便宜

南京市中国旅行社 | 发布于2011-04-29 10:12:00 | 来源:网络 | 资讯分类:旅游资讯
五一将至,又是游客出游的高峰时期。昨天,南京旅游园林局和市文明办在玄武湖公园开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和“诚信旅游、品质旅游”宣传活动,提示广大市民和游客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产品时,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唯一标准,要遵循质价相符原则,选择“货真价实”的旅游项目,真正享受到旅游带来的舒心和快乐。
南京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唐勇所长告诉记者,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旅游经营者的诚信度还有待提高,损害游客权益的事还时有发生,零负团费、擅自变更行程、强迫购物等严重违规现象仍是游客投诉重点。今年一季度,质监所受理国内游投诉24件,占全部投诉的63.16%,理赔8350元;出境游投诉14件,占全部投诉的36.84%,理赔4476元。其中,共受理降低等级标准、擅自增减项目、导游未尽职责、延误变更行程等四类旅行社责任投诉6件,占对旅行社投诉总量的21.43%(其中导游未尽职责3件,占对旅行社投诉总量的10.71%;降低等级标准3件,占对旅行社投诉总量的10.71%),其他投诉22件,占对旅行社投诉总量的78.57%,主要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退团退款问题(如日本发生强烈地震、海啸,澳大利亚遭遇台风等灾害以及埃及的局势紧张等,造成赴日本、澳大利亚、埃及游退团)、游客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团产生的问题(如因生病、工作安排临时取消行程退团等)、旅行社对景点、自费项目交代不清产生的纠纷等。
一季度投诉中,降低等级标准所占比重较大,比如住宿、用餐、用车不达标:出境游合同中约定的是当地四星级或五星级酒店,实际入住的是城市连锁快捷酒店之类的宾馆,设施较差;团队餐质量低劣。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旅行社门市部承包挂靠情况普遍,部分旅行社管理制度不健全,对门市部监管不力,违规操作团队的显现突出;部分旅行社缺乏诚信,为招徕业务,在广告宣传、行程单中过分夸大服务品质,导致游客期望值与实际享受服务形成反差,从而引发投诉。
唐勇提醒市民出游时,不能简单地以价格衡量一个旅行社的优劣,在线路选择上要认真掂量,了解清楚应享受的服务标准,做到理性消费。在一季度的投诉中,强迫消费问题仍然突出。导游员对待不愿意参加自费项目、不愿意购物的游客态度恶劣。目前,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拼命压低成本,降低直观价格,甚至出现“零负团费”现象,为了增加利润,旅行社和导游员对于行程中涵盖的景点一笔带过,积极热情地推荐自费项目和购物店以赚取回扣,一旦遭到游客拒绝,导游立马“变脸”,甚至使用歧视性的语言辱骂游客。五一期间,旅游园林局24小时投诉电话为52260123,如有突发情况,游客也可采取异地维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