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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发布05年第3号旅游质监公告当心黑车

发布于2005-09-19 09:06:00 | 来源:胶东在线 | 资讯分类:行业资讯
   昨日,烟台旅游局发布2005年第3号旅游质监警示公告,警示广大游客防止旅游“黑车”带来安全隐患。

  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近期的旅游市场检查、游客投诉和群众举报,发现有些无旅游车营运手续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事旅游车的营运业务。有的汽车公司虽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旅游营运资质,但该公司的个别车辆却没有旅游营运资格;有的无旅游营运手续的车辆非法承揽旅游车业务;有的旅行社为降低成本,使用无营运手续或营运手续不全的车辆从事旅游接待业务。这些“黑车”的出现,严重扰乱了我市旅游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消费者应引起注意。

  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警示广大旅游消费者及旅游企业:国家对旅游车辆的营运有严格的规定,各种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取得旅游营运资质和手续后方可从事旅游车业务。旅行社为保障旅游者及自身合法权益,必须安排有旅游资质和营运手续齐全的车辆接待游客。游客在出行时可要求查验所乘车辆的手续是否合法;旅行社在租用旅游车辆时必须与之签定合同。

  如游客发现有“黑车”从事旅游营运或者旅行社用车不规范,可向交通运管部门举报或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电话:627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