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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合同报价必须有明细

发布于2005-08-27 09:19:00 | 来源:北京晚报 | 资讯分类:行业资讯
  今后,国内旅行社需建立旅游包价报价体系管理体制,对所有产品建立价目表,实行旅游合同价格“透明制”。向社会和游客公开包价旅游的各种自费项目并写入合同的“行程安排表”中,保证自费项目合法、内容公开、价格合理、选择自由。对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10-65275315,鼓励举报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或刊登广告的旅行社,联合工商部门以不正当竞争立案处理。


  记者从2005年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了规范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国家旅游局决定将于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在全行业开展诚信旅游活动。

  据悉,诚信活动将加大对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具体措施是:将依法处理若干批违规出境游组团社,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加强对组团社法人代表、总经理的遵纪守法教育,有效遏制不法分子通过旅游渠道组织违法活动。开展进一步治理“零负团费”的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