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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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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法律规定其驻外使领馆颁发签证时应考虑公共秩序、国家安全以及公共卫生等因素,可拒发签证,如申请人不是欧盟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父母,拒签不需说明理由。签证停留期一般为三个月。中国人赴希需向希驻华使馆申请签证,有关具体手续需向希驻华使馆咨询。
大使:哈拉兰博斯·罗卡纳斯(H. B. Mr. Charalambos Rocanas)
办公处:光华路19号
电话:65321317 传真:65321277
二、入境须知
所有人必须从规定口岸入出境(特殊情况由公共秩序部个案处理),抵离时有义务接受边检。外国产人入境时须持国际条约承认的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如根据规定需办签证的则在护照或旅行证件上必须有签证。
外国人即使有签证,如遇下列情况也会被拒绝入境:
1、名列黑名单;
2、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或其它国际标准,其入境可能会对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造成威胁;
3、所持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并不能保证其返回原籍国或去往第三国;
4、有意留居希腊却未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居留许可;
5、没有必要的文件证明其旅行目的正当及经济来源可靠,除非有希腊公民依据法律程序为其担保。
三、海关规定
(一)第三国永久居民在欧盟国家购物并将所购物品携于个人行李中离境前往第三国时的增值税退税手续。
若旅行者为第三国永久居民,他们有权为在欧盟国家中为个人或家庭私用所购之物品获得免税,但必须将上述物品携于个人行李中离境前往第三国。该项免税为直接免税或间接免税,持购物发票的免税手续在相关文件中有规定。
1、免税条软
(1)必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才可获得免税:
a. 购物的旅行者必须提交护照、身份证或者其他官方文件征明其住所地或者临时住所地为欧盟之外的第三国;
b. 旅行者所购之家用物品必须是供其本人或者其家庭私用,且必须放在个人行李当中,无论行李是否随身携带;
c. 旅行者所购物品不得是与私人运输工具(如汽车、游艇、飞机等)有关的物品;
d. 每张发票的总金额,包括税金在内,必须在120欧元以上。
(2)在希腊和其他国家之间从事交通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免税。从根据有关法规不缴纳增值税的小企业购物,不得享受退税。
2、免税手续
(1)直接免税
a. 购物的旅行者向销售商提交书面声明,将直接由希腊赴欧盟以外的第三国,中途不在其它欧盟国家停留;
b. 销售商在发票上注明“欧盟外第三国旅行者购买,免增值税;
c. 销售商或其代表于旅行者离境时携所购物品及送达证明、发票到出境海关,将物品及发票交与旅行者,送达证明则须经海关证明后由销售商保存。
(2)间接免税
a. 购物的旅行者向销售商索取专用三联发票;
b. 所购物品须于发票开出的第三个月前被带出欧盟国家;
c. 购物的旅行者在离境前往第三国时(假设希腊为其在欧盟的最后一站),须向海关出示所购物品查脸,海关在第一联发票上盖章证明;
d. 购物的旅行者须在自购物日期起的4个月内将经海关盖章的发票寄给销售商,以便销售商将发票上注明的税金金额寄给购物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或根据购物者的要求存入银行帐户中。
除此以外,购物者可在海关盖章后,于离境前将发票委托给机场等处的中介事务所,他们将向委托人收取一定费用,并完成所有上述退税手续,将所退金额寄给购物者或根据其要求存入银行帐户中。
3、如果旅行者在希腊购物后将前往其它欧盟国家,而不是直接赴第三国,那样就需要其在欧盟停留的最后一国的海关在查验所购物品后在发票上盖章证明。在此情况下,所退金额将由销售商直接寄给购物者或通过上文提到的中介事务所办理。
4、如果旅行者在其它欧盟国家购物后经希腊前往第三国,希腊海关将负责在查验所购物品后在发票上盖章证明。其他手续与(2)d.段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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