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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途经景点
- 参加须知
- 温馨提示
- 付款方式
- 最后更新:2012-06-20
- 最后更新:2012-06-20
1、船餐自助餐,正餐20/人餐。 2、赠送品尝阳朔啤酒鱼;
3、赠送价值150元/人---歌仙刘三姐;
4、全程纯玩无购物,加点自愿;
5、阳朔晚餐每桌赠送两瓶啤酒及一瓶饮料;
6、赠送登日月双塔;赠送桂林三宝一份/人
参加须知
提供服务标准:福州/桂林往返机票(含机建/燃油),住宿(当地以挂牌三星标准修建的酒店/阳朔未挂牌四星、荔浦挂三)、旅游空调车,景点第一门票,游江船票,用餐(正餐八菜二汤/十人一桌/四早八正/20元/人餐,其中一餐为船餐自助中餐。注:不足十人一桌按标准团餐餐标安排,菜量种类相应减少,敬请谅解),优秀导游服务,旅行社责任险。
小孩费用: 指12周岁以下小孩,含往返机票,含半餐、半船票、车位,不含行程内门票。超1.4米产生的费用请于桂林当地现付。船票1.1米—1.4米半票110元,1.4米以上全票225元,行程中已含半船票,若身高未达1.1米,请提前告知。
不含项目:1、旅游意外险。
2,阳朔码头/停车场电瓶车10元/人,也可选择步行20分钟。
自费景点推荐:古东瀑布100元/人 印象刘三姐220元/人
世外桃源110元/人 图腾古道90元/人
遇龙河竹筏漂流150元/人(2人座),100元/人(8人座)
温馨提示
1、请参团客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儿童带户口本原件;出票后因客人原因变更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理;
2、因航空公司、铁路、轮船、天气、政治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航班火车延误、取消、行程改变、景点减少等
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费用;
3、客人擅自离团或与其他无关人员前往旅游,我社对其安全不予保证,同时终止后面的旅游活动,费用不退.
4、请通知客人于飞机起飞前1.5小时自抵长乐机场,送团人:小乐15005927090。
5、请客人认真填写意见单,在当地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当地解决,我社处理投诉以客人所签意见单为准。
付款方式
福州市中国旅行社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66820 传真:0591-8756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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