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线路特色
- 参考行程
- 途经景点
- 参加须知
- 温馨提示
- 付款方式
- 最后更新:2012-06-20
- 最后更新:2012-06-20
特别亮点1、船餐围桌炒菜,正餐20/人 2、赠送品尝阳朔啤酒鱼
3•赠送桂林三宝 4、赠送侗族部落
5、全程纯玩无购物,加点自愿; 6、赠送登日月双塔;
7.赠送价值130元-义江缘,歌仙刘三姐;
参加须知
提供服务标准:福州/桂林往返机票(含机建/燃油),住宿(当地以四星标准修建的酒店/未挂牌。)、旅游空调车,景点第一门票,游江船票,用餐(正餐八菜二汤/十人一桌/三早六正/20元/人餐,其中一餐为船餐五菜一汤/6-8人一桌。注:不足十人一桌按标准团餐餐标安排,菜量种类相应减少,敬请谅解),若少于10人根据实际人数的情况加收综合服务费. 因桂林旅游资源丰富,除行程内所含游览项目外,休闲时间如想自费欣赏更多的当地景观,请与地接导游联系,由旅行社统一安排,以确保游览及服务质量 .优秀导游服务,旅行社责任险。
小孩费用: 指12周岁以下小孩,含往返机票,含半餐、半船票、车位,不含行程内门票。超1.4米产生的费用请于桂林当地现付。船票1.1米—1.4米半票110元,1.4米以上全票225元,行程中已含半船票,若身高未达1.1米,请提前告知。
温馨提示
自费景点推荐:古东瀑布100元/人 印象刘三姐220元/人 遇龙河竹筏漂流: 150元/人2人座,100元/人8人座
银子岩110元/人
友情提示:
1、请参团客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儿童带户口本原件;出票后因客人原因变更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理;
2、产生单男单女的情况下,导游、全陪有权调配房间;如产生自然单房,则需要补单房差;
3、因航空公司、铁路、轮船、天气、政治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航班火车延误、取消、行程改变、景点减少等
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费用;
4、客人擅自离团或与其他无关人员前往旅游,我社对其安全不予保证,同时终止后面的旅游活动,费用不退.
5、请通知客人于飞机起飞前1.5小时自抵长乐机场,送团人:小乐6、请客人认真填写意见单,在当地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当地解决,我社处理投诉以客人所签意见单为准。
付款方式
福州市中国旅行社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66820 传真:0591-8756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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