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5-23 16:07:00 | 作者:神奇之旅 | 出处:原创 | 天气:晴 ]
国务院2008年5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震灾发生后,很多报纸不约而同选择了黑白的封面;很多电视台停止播出娱乐节目。一些市民,自发组织了类似烛光祭奠的哀悼活动。但是,我们一直缺少一个国家层面的集体祭奠活动。著名学者葛剑雄建议以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以表达全国人民对这次地震灾害中的罹难者、在救灾中的牺牲者的哀思,并向全世界昭示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生命的关爱以及亿众一心救灾重建的决心。
事实上,在伤亡惨重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政府宣布设立全国哀悼日,已成为某种“国际惯例”。比如,“9·11”发生后,美国将9月14日定为全国哀悼日,比如,北奥塞梯人质事件发生后,普京宣布9月6日和7日连续两天为全国哀悼日。
当然,这和西方国家的宗教传统不无关系。我们没有这样的宗教传统,但我们同样需要一个以“国旗为生命的离去而悲伤低头”为重要表征的国家哀悼。我想,这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表达哀思的方式问题;而是因为,全国哀悼日同样是对生命一种必不可少的尊重。
全国哀悼日,不需要任何盛大的仪式。我们只是希望有那么一天,全国各地下半旗致哀,暂停一切不相宜的娱乐活动,各宗教团体以自己的方式共同祈祷,全体人民共同默哀,以此表达举国之沉痛哀思,祈愿所有不幸的生命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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