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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旅游贴示

青海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11-03-29 11:31:00 | 来源:转载 | 目的地:西宁
青海湖旅游贴示

  1、青海湖景区内目前开放的景点为二郎剑(原151)景点、鸟岛景点、沙岛景点与仙女湾景点,其余地区特别是青海湖东岸地区为封沙育草、恢复植被区,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在青海湖东岸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凡是旅行社和游客及其他人员擅自带团或自行前往非法经营点发生的一切纠纷和安全事故,均由旅行社和游客自行负责,风险自担。
  青海湖景区投诉监督电话:
  旅游监督电话  0971-6124312
  公安监督电话  0974-8519573
  税务监督电话  0974-8519628
  工商监督电话  0974-8528180     0970-8655210
  2、西宁至青海湖以及环湖地区道路较好,但全程有限速规定(时速60--80公里),有固定和流动测速点,请旅游车辆、自驾游车辆前往时,控制车速,注意安全,避免被处罚或导致事故。
  3、沿途照相的游客,不要擅自进入网围栏草地或油菜花地,请注意路边的提示或标志,无任何提示和标志(包括无人看管的草地和油菜花地)也不要进入。一般情况下,路边照相不收费,进入网围栏区域拍照会被主人(有时并非主人)收费,确想进入拍照需事前与有关人员谈好价格再进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与麻烦。
  4、骑马(牛)、抱小羊照相时,应与主人谈好价格再照,不明确不要拍照。与牲畜近距离接触时,注意人身安全。
  5、牧区道路上牲畜(主要是马、牛、羊、狗等)较多,要谨慎驾车,如遇交通事故,应冷静处置、主动停车解决,及时报警,不可私了,以防欺诈现象发生。
  6、游客参与各种佛事活动应为自愿行为,个人自行负责,任何人无权强行要求或引诱游客参与旅游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