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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环岛路自行车观光道收费遭质疑

发布于2008-01-28 10:54:00 | 来源:网络 | 资讯分类:地方资讯
    近日,一些游客和市民反映外来观光自行车进入环岛路的自行车观光车道时,要被东方海岸游乐有限公司的保安收取5元钱。

  “为什么不租他们的观光车就要被收费,这不是典型的垄断经营吗?”一些游客和市民对该公司的收费行为提出质疑。

  对此,厦门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表示,他们之前并未批准该公司在这个路段收费,今年1月17日,他们已向该公司正式发文,明确规定该公司不可在这个路段收自行车包括观光自行车的过路费。

  游客

  被收5元过路费

  游客李先生和女友从漳平来厦门游玩,女友看到一些人骑着双人观光自行车在环岛路上溜达很浪漫,就与男友在会展中心租了一辆双人观光车。

  两人随后骑着车高兴地欣赏沿途风景,但当两人骑到黄厝石胄头站时,却被一个岗亭的保安拦了下来。保安指着路边一块收费标牌说,李先生租的不是他们公司的车,过路要交5元钱。在与保安争辩了一会儿后,李先生还是无奈地交了钱。但他很不理解,为什么不是租他们的车就要收费?在政府建设的公共设施上游玩还要被收费,厦门不是文明城市么,怎么会这样?

  一些在会展中心或厦大附近租观光车进入东方海岸游乐有限公司经营的路段时也遇到了类似情况。有些人不满被收费,骑着观光车冒险从机动车道上走,另一些人则选择原途返回。

  “这是一条必经路段,不租他们的观光车就要被收费,这不是典型的垄断经营吗?”一些游客和市民如此表示。

  记者体验

  要过路就得交钱

  为了证实游客和市民的说法,前日下午,记者在会展中心租了一辆双人观光车。当记者骑到黄厝石胄头站正要穿过关卡时,岗亭里的保安立即招手叫停。保安表示,记者的车是外面租的,过路要交5元钱,如果是本公司的就不用。

  记者对保安提出的收费要求表示质疑,保安称这是经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时都会给正规发票。保安随后指着路边的一块告示牌说:“如果还不明白可以看告示牌。”

  记者在收费告示牌上看到,观光双人自行车规定收费5元,上面还有“厦价房[2006]10号”的字样,但凡是租用该公司的自行车则一律免费,还标示出投诉电话“12358”。

  记者随即步行进入观光车道,到了椰风寨景点后,记者看到一家经营双人自行车的店面,然而,奇怪的是该店店门紧锁,并没有人在此出租双人自行车。

  记者后来通过保安询问到,租该公司的自行车要20元每小时,而在会展中心只要10元每小时,价格差了一倍。

  物价部门

  未批准该公司收费

  对于东方海岸游乐有限公司的做法,记者采访了厦门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一邱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段路确实是由该公司出资兴建,但他们从来没批准该公司可以在该路段收费,对于该公司在该路段收费是否符合规定,邱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之前让该公司与游客自行协商解决,但今年1月17日,物价局已向该公司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不允许对过路观光自行车进行收费,只能收小车停车费。

  据工作人员称,今年新批的文件已在1月18日送抵该公司。

  公司

  收费经物价局认可

  前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台湾民俗村对面的东方海岸游乐有限公司,该公司营运部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对非该公司的观光自行车进行收费是经市政府和物价局批准的,他们的收费都有正规发票,盖着物价局跟他们公司的公章。记者看到发票上写的是“其他服务项目收费”。至于游客的其他疑问,该工作人员则表示自己不好作答。

  前日下午4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东方海岸游乐有限公司,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鲍林霞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其介绍,东方海岸游乐有限公司自1998年开始就向政府承租“K5-K9”路段,虽然她是从2007年才开始接手公司的工作,但据她了解,公司对过往双人自行车收费的行为已有很长时间。即便是2003年公司重组,这一做法也没有改变。另外,他们的收费是经物价局认可的。

  但当记者告知物价局表示并未批准该项收费且已于1月18日发函令其停止该项收费时,鲍林霞称之前虽没有经过批准,但物价局同意公司与游客就该问题进行协商。至于物价局18日所发的文件,她则表示自己仍不知情,可能是办公室方面还没将该文件交给她。

  对于公司是否曾与游客进行协商,以什么样的形式进行协商,鲍林霞表示此事涉及较早前的工作,而她自己刚到公司不久,对此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