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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旅游局通知:旅游景区须制定应急预案

发布于2008-01-25 10:23:00 | 来源:山西晚报 | 资讯分类:地方资讯
    中新山西网1月25日电 昨日,省旅游局向全省各市旅游局、省直监管的国际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发出通知,从1月25日起,对全省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 
  旅游主管部门要求,各地在人流量密集的景区(点)举办各类节庆活动时,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认真制订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旅游景区要注意做好重点地段的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及旅游高峰时的分流工作。各旅游用车单位严禁租用无证照、“带病”车辆,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同时,还要做好各旅游企业的防火、防盗和防食物中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