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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3月1日起旅游广告不得模糊标价

发布于2008-01-17 10:30:00 | 来源:新华网 广东频道 | 资讯分类:地方资讯
    广东省物价局近期出台旅游价格管理办法,从今年3月1日起,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时,必须明码标价,不得使用模糊性标价。 
    (采访1市民:去香港,98元买一送一,怎么知道是买去程,送回程;2市民:最低价是百多元,但说明条件很差,想好点就要加钱。)去过旅行的市民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本来按照旅行社的行程价格去计划出行的预算,不过最终发觉预算大大超支。不过,以后这类情况有望改观,新的旅游价格管理办法要求,旅行社旅游服务价格应当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而且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明码标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游览线路或项目、出行天数、住宿酒店、餐饮标准、交通方式、收费标准、自理费用等。广告中不能使用如准三星或者“相当于三星级”酒店,2199元/人起等不规范的用语。如果需要客户支付额外的费用,应列出详细信息。物价部门表示,如果发现有旅行社违规,将严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