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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推出多项促文旅消费举措

发布于2023-05-06 16:06:00 | 来源: | 资讯分类:地方资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商务厅日前联合印发《2023年自治区恢复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减税降费温暖经营主体等20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提振旅游行业信心、丰富旅游供给、大力推动夜间消费等多个方面提及文旅产业。

《实施方案》提出,提振旅游行业信心。落实质保金退还政策,享受暂退质保金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质保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加强跨省旅游区域合作,鼓励各地、州、市制定“引客入疆”奖补政策并积极对接各援疆前方指挥部开展“游客送疆”活动,对全疆旅行社及疆外旅行社驻疆分支机构积极招徕疆外游客到新疆旅游的,鼓励各地、州、市按人数给予奖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职工错峰开展疆内旅游。严厉查处酒店、民宿、旅行社和订房中心等经营企业和单位未明码标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实施方案》提出,丰富旅游供给。持续推出葡萄酒文化旅游、自驾游等精品特色线路,评定第二批新疆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积极推动滑雪旅游度假地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推出一批冰雪旅游线路。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作用,大力支持滑雪场地等冰雪旅游项目。鼓励复合利用农村建设土地,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大力推动夜间消费,激活夜间经济,融合餐饮、购物、娱乐、养生等消费热点,大力培育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各地、州、市申报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不断丰富提升夜间文旅业态。营造消费新场景,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利用商圈、商业综合体、文旅场所等载体,打造一批地摊、后备箱文化市集。依托各地、州、市优势资源,策划开展商品促销、非遗展示、美食节庆、文创产品展销、民俗体验等主题活动。

在助企纾困恢复生产、减税降费等方面,《实施方案》还提出,支持包括文旅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享受税收、用地等相关优惠,以及社会保险费缓缴并免收滞纳金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