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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人口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2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2004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29988万人 。我国60岁以上人口1.45亿 。
  2005年1月6日零点2分,中国第13亿个公民在北京妇产医院出生,这一天也成为“中国13亿人口日 ”。这个小公民为男性,体重3,660克,身长52公分。
  2005年1月,北京市公安机关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北京实际居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目前已达到1524.4万人 。2006年7月26日,北京市发改委主任丁向阳透露,截至2006年6月底,北京市户籍人口达到1186.5万人 。
  河南是中国第一人口大省,截至2005年底全省人口约为9700万 。
  2006年8月,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最新发表的数字显示,到2006年年中,香港人口为699.45万人(临时数字),同比增加5.86万人,增长率为0.8%。
  澳门特区政府统计暨普查局的最新资料显示,2006年6月30日,澳门的居住人口估计为50.3万人,较2005年同期增加约2.6万。这是澳门居住人口首次超过50万。
  截至2005年底,台湾地区人口总数为2277万人。
  2005年11月9日,中国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说,中国目前城镇人口约5.4亿,占总人口41.8%。
  2000年11月1日0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全国总人口为129533万

地区人口数
(万人)
地区人口数
(万人)
地区人口数
(万人)
北京1382天津1001河北6744
山西3297内蒙古2376辽宁4238
吉林2728黑龙江3689上海1674
江苏7438浙江4677安徽5986
福建
(不含金门、马祖等岛屿)
3471江西4140山东9079
河南9256湖北6028湖南6440
广东8642广西4489海南787
重庆3090四川8329贵州3525
云南4288 西藏262陕西3605
甘肃2562青海518宁夏562
新疆1925 解放军现役军人250  

  中国也是世界上人口密度较高的国家之一,每平方公里的平均人口密度为134人。但分布颇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人口密集,每平方公里超过400人;中部地区每平方公里200多人;西部高原地区人口稀少,每平方公里不足10人。 西藏藏族人口总数40年翻了一番 深圳常住人口达到826.94万人
  中国人口的构成情况,大体如下图所示的比例(% ):

按性别分按城乡分按年龄分
男性女性城镇乡村14岁以下15-64岁65岁以上
51.65%48.5%37.7%62.3%22.5%70.4%7.1%

  中国到2010年百万人口以上城市预计约达125个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总人口为54167万人。由于社会安定、生产发展、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以及对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和缺乏经验,致使人口迅速增长,到1969年已达80671万人。面对严重的人口问题,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到2002年,已下降至12.86‰。目前,中国已基本实现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
  按照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2001—2005年),中国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不超过9‰,2005年全国人口控制在13.3亿以内。到2010年,中国人口将控制在14亿以内。
计划生育
  中国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推行。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采取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结合的办法。国家指导表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的政策法规和宏观人口发展计划,并为所有夫妇提供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群众自愿是指孕龄夫妇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下,根据其年龄、健康、工作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负责任地、有计划地安排怀孕和生育,并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在农村地区,确有困难的夫妇间隔几年以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在少数民族地区,根据各个民族自己的意愿和该民族的人口、资源、经济、文化和习俗等具体情况有着不同的规定:一般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有的地方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对人口过少的少数民族则不限制生育子女的数量。
  中国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正在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同时,计划生育还使中国妇女摆脱了婚后频繁生育和繁重的家庭负担,母婴健康水平得以提高
五十六个民族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56个民族组成。由于汉族人口众多(占全国总人口的91.6%),习惯上把其余55个民族统称为少数民族。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55个少数民族中,100万人口以上的有壮、满、回、苗、维吾尔、彝、土家、蒙古、藏、布依、侗、瑶、朝鲜、白、哈尼、黎、哈萨克、傣18个民族,其中壮族人口最多,达1617.9万人;10万至100万人口的有畲、傈僳、仡佬、拉祜、东乡、佤、水、纳西、羌、土、锡伯、仫佬、柯尔克孜、达斡尔、景颇、撒拉、毛南17个民族;不足1万至10万人口的有布朗、塔吉克、普米、阿昌、怒、鄂温克、京、基诺、德昂、乌孜别克、俄罗斯、裕固、保安、门巴、鄂伦春、独龙、塔塔尔、赫哲、高山(不含台湾省高山族人口)、珞巴20个民族,其中珞巴族人口最少,仅2965人。
  汉族分布在全国各地,主要聚居在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的中下游和东北平原。55个少数民族虽然人口少,但分布的地区却很广,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3%,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的边疆地区。云南省居住着20多个民族,是中国民族成分最多的一个省份。由于历史上多次的民族迁徙、屯田、移民以及朝代更迭等原因,中国各民族的分布形成了又杂居又聚居、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此种局面,为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广泛交流,以及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客观条件。
民族区域自治
  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是中国政府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根据此原则,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即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另外,国家还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民族大学(学院)、民族干部学校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央政府在财力和物力上给予民族自治地方积极支援,以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具体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的基本法律。现在,全国已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以及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此外,还建有1300多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以及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都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包括: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地安排使用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 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语言文字
  汉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汉语是当今中国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上的通用语言之一。外国人士常有的印象是汉字繁多,其实常用汉字并不多,据现代书报用字统计,3000个左右的汉字已占书面文字出现频率的99%。在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回、满两个民族通用汉语外,其他53个民族都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有文字的民族有21个,共使用27种文字。现在,在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都各自采用本民族文字的课本,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授课。
生活习俗
  由于自然环境、社会条件、经济水平的差异,中国各民族在饮食、服饰等方面形成了各自独特的风俗习惯。饮食方面,汉族以米、面为主,喜食蔬菜、豆类、肉、鱼及蛋类,尤其注重烹调技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乌孜别克族喜吃烤羊肉串、抓饭和馕;蒙古族以牛羊肉及奶食为主,喜饮奶茶;朝鲜族爱吃打糕、冷面和泡菜;藏族爱吃糌粑和喝酥油茶;黎族、京族、傣族、布朗族和哈尼族爱嚼槟榔。服饰方面,满族妇女爱穿旗袍,蒙古族习惯穿蒙古袍和马靴;藏族爱穿藏袍、系腰带,穿长靴;彝族、苗族、瑶族妇女爱穿百褶裙,佩戴金银制的饰品;维吾尔族爱戴四楞绣花小帽;朝鲜族爱穿素白衣服,有“白衣民族”之称。
节日
  中国法定节日有:新年(1月1日),全国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新年),全国放假三天;国际劳动妇女节(3月8日) ;植树节(3月12日); 国际劳动节(5月1日),全国放假三天;中国青年节(5月4日);国际儿童节(6月1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8月1日); 教师节(9月10日); 国庆节(10月1日),全国放假三天。
  中国重大的传统节日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此外,各少数民族也都保留着自己的传统节日,诸如傣族的泼水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彝族的火把节、瑶族的达努节、白族的三月街、壮族的歌圩、藏族的藏历年和望果节、苗族的跳花节等等。
宗教信仰
  中国是一个宗教信仰自由、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信众共计一亿余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这些宗教团体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74所。在中国,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如拜佛、诵经、祈祷、讲经(道)、弥撒、受洗、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等,都由宗教教职人员和教徒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各个宗教的经典书籍均由各宗教团体负责出版、发行,各宗教都办有全国性期刊,并在海内外发行。
  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中国都有传播;此外,还有中国固有的宗教——道教,以及萨满教、东正教、东巴教等。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东乡、撒拉、保安十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藏、蒙古、珞巴、门巴、土、裕固族信仰藏传佛教(也称“喇嘛教”); 傣、布朗、德昂族信仰小乘佛教;苗、瑶、彝等民族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汉族中部分人信仰佛教,也有部分人信仰基督教、天主教和道教。
  佛教大约在公元一世纪前后传入中国,公元四世纪后开始广为流传,逐渐成为中国影响最大的宗教。藏传佛教属于中国佛教的一支,主要流传于西藏和内蒙古等地。现在,全国共有佛教寺庙1.3万余座。伊斯兰教约在七世纪中叶传入中国,至元代,伊斯兰教兴盛起来。现在,全国共有清真寺3万余座。天主教自公元七世纪起逐渐传入中国;基督教(新教)于十九世纪初传入中国。现在,全国共有天主教堂、会所4600余座,基督教堂1.2万座、简易活动场所(聚会点)2.5万余处。道教形成于公元二世纪,奉春秋时期的道家老子为教祖,以其《道德经》为主要经典。现在,全国共有道教宫观1500多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