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整治旅游市场:一人一店监管海鲜排档
发布时间:2010-05-24 点击:次
“一人一店”监管海鲜排档
在我省各类旅游消费投诉中,海鲜排档和旅游景点、旅游购物点欺客宰客消费投诉是热点,对欺客宰客行为的监管也是我省工商部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为有效探索治理海鲜排档和旅游景点、旅游购物点(简称“一排两点”)欺客宰客行为的长效机制,省工商局及时总结了整治“一排两点”的做法和经验,于近日出台了《整治旅游市场欺客宰客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欺客宰客行为实行“一人一店,两人一组”监管新模式,以改善旅游市场环境,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省工商局对欺客宰客行为的认定主要包括:短斤缺两;低报价高结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强买强卖,强制消费;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拉客消费给回扣,以及其他欺客宰客行为。
据介绍,省工商局对欺客宰客行为实行“一人一店,两人一组”的监管模式,对每一个“一排两点”,我省各市县、洋浦工商局均明确指定专人直接监管,并作为直接监管人的监管联系点。直接监管人承担监管联系点的直接监管责任。在重大节假日和省内重大公共活动期间,由直接监管人对监管联系点驻场(驻店)监管。
《暂行办法》对奖惩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实现辖区“一排两点”欺客宰客零投诉,或欺客宰客投诉得到有效处理,并得到当地党委或政府领导肯定,或媒体公开报道宣传的,对市县(区)工商局主要领导予以嘉奖,对工商所长、直接监管人进行表彰。
如果监管不到位,工商所辖区内“一排两点”发生欺客宰客投诉未有效处理的,对直接监管人、工商所长进行通报批评;分局辖区内“一排两点”发生欺客宰客投诉未有效处理达2次以上的,对分局局长进行通报批评;市县(洋浦)工商局辖区内“一排两点”发生欺客宰客投诉未有效处理达3次以上的,对市县(洋浦)工商局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出现欺客宰客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