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17 点击:次
尊敬的旅客:
因国内航空煤油价格调整,我公司将于2013年4月5日零时起(以付款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征收标准调整为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征收标准调整为130元。
二、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收取60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