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6-28 点击:次
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等43个城市暂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可以就近申请护照。
上述31个城市以及无锡、常州等12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共计43个城市)的上述范围人员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同时,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
要求:需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上述31个城市及无锡、常州、苏州、温州、嘉兴、舟山、泉州、株洲、湘潭、珠海、东莞、佛山
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全国各地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