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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全省旅行社、旅游饭店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计划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8  点击:

陕旅人教发〔2008〕02号
                  
关于2008年全省旅行社、旅游饭店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计划安排的通知

各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业“十一五”人才规划》四大类旅游主体人才的培训目标和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岗位职务培训要求。为加快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进程,加快高技能管理人才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省旅游饭店、旅行社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适应和满足各市(区)旅游局及旅游企事业单位的资质要求及社会需求,保证全省旅游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切实达到85℅以上,经研究,2008年继续采取方便基层、送教上门与西安集中办班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于4月上旬和11月中旬举办三期全省旅行社、旅游饭店经理岗位职务培训班。现将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一、旅行社、旅游饭店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计划和实施安排
  1.培训对象
  旅行社、旅游饭店现任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及拟任职旅游专业管理人员;
  各市(区)旅游局可结合岗位资格培训,对已取得岗位培训证书的各级各类管理人员进行普查和审验,确保全区上岗持证率达到85℅以上.
  2.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旅游局的岗位任职培训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设置专业课程,特邀国家旅游局和省内外资深旅游专家、专业培训师及旅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授课(课程表另发)。
  3.培训考评形式
  培训班采取脱产课堂授课及互动交流和笔试、撰写论文与课堂考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
  4.报名条件
  (1)旅行社、旅游饭店总经理职务培训条件:
  现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部门经理。
  (2)旅行社、旅游饭店部门经理职务培训条件:
  现任部门经理、副经理及拟任中层管理人员(具备三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的初级管理人员。
  5.考核发证
  培训人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和考评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作为旅游行业担任高、中级旅游管理工作必备的任职条件。
  二、报名方法及有关事项
  1.由各单位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汇总表附后),延安、榆林旅游局于3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省旅游局;拟参加11月培训班的市(区)旅游局及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即日起至11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省旅游局。联系电话:029-85261392,029-85269872/传真
  2.培训费:部门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费980元,总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费1080元。培训费含专家教授课时、教材资料、场地租赁、制证、结业合影等费用(不包括培训人员的食宿费)。
  3.培训时间:延安2008年4月3日-9日(4月2日报到)
        榆林2008年4月4日-10日(4月3日报到)
        西安2008年11月16日-22日(培训地点:西安市互助路14号 西安旅游培训学院,11月15日报到)

附:1、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经理岗位职务培训申请表

 

  陕西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陕西省旅游协会教育专业分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联系方式

散客热线 029-81869258

团队热线 029-81869259

西安金桥国旅-闫菲 

西安金桥国旅-闫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