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2-20 点击:次
昨天市国税局传来消息,今年1月1日起国家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此,桂林市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的纳税人将新增1500户。凡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都必须主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据介绍,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即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原来的工业6%和商业4%统一调低至3%,同时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原来的年应税销售额工业100万元以下和商业180万元以下分别降低为工业50万元以下和商业80万元以下。
根据这一标准,桂林市国税局测算,今年桂林市的一般纳税人将达到4700户的规模,比去年底增加1500户左右。国税部门提醒纳税户,今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次月,都必须主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对那些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国税机关将根据税法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17%或13%)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允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如果自愿,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文章整理:广西桂林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