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拟出台法规:将小费纳入导游合理报酬
发布时间:2008-06-05 点击:次
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中新社6月2日电 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法制办获悉,首部《山西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最大的亮点是将“小费”明确纳入导游合理劳动报酬中。
据了解,目前此办法还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之中,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均可登录山西省法制办网站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位旅行社负责人对此认为,“小费现象”在国外非常常见,这已经是多年以来的“国际惯例”。不过给不给小费、导游服务费属于游客的个人自由选择,游客不满意导游的服务,可以减少或拒绝付款,可以在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旅行社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