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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1  点击:

太原市旅游局文件
并旅行字[2009]27号
 

 
关于做好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旅行社: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系统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旅游局《关于做好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防止通过旅游渠道传播甲型H1N1流感,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全市旅游行业防控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

    按照省旅游局《关于做好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旅游局成立了“太原市旅游局防控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领导组”,由黄道义副局长任组长,行业管理处任健儒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全市旅游行业防控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工作,从4月30日起已全面启动防控工作。各旅行社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按照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实施方案,细化防范措施,做好防控疫情工作。

    二、建立旅游团队台帐,掌握游客信息动态

    为了全面掌握疫区来我国旅游和我市赴疫区有关国家旅游团队的准确信息,防止疫情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从4月29日起,建立了全省国际旅行社出入境旅游团队(含散客)信息台帐,各国际旅行社要建立本社所接待入境旅游团队和组织出境旅游团队的相关信息资料,并于每日12时前通过旅行社年检网填报,如涉及来自发生疫情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旅游团队和组织赴发生疫情国家和地区的出境旅游团队,必须同时报送团队行程计划表和游客名单。市旅游局已指定专人监督我市旅行社认真填报团队信息,各旅行社要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虚报和瞒报。

    三、暂停组团赴墨西哥旅游,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根据国家旅游局通知,各旅行社暂停组团赴墨西哥或途径墨西哥旅游。同时暂停接待由墨西哥或途径墨西哥来华的旅游团队,并做好退团的相关善后事宜。

    四、强化出入境团队管理,增强疫情防范意识

    各旅行社要对所有出入境旅游团队实行严密监控,导游和领队应协助口岸检疫部门对出入境游客进行卫生检疫,在接待游客过程中导游和领队要主动向游客介绍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常识,密切关注每位游客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游客有流感样症状时,要尽快就地治疗。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要迅速向当地卫生防疫和旅游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工作。

    五、强化防控措施,创造健康旅游环境

     各旅行社要按照当地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发生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创造健康卫生的旅游环境。同时要开展对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疫情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防控知识,增强员工和游客的防控意识。

    六、加强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

    市旅游局将强化防控疫情的值守工作,同时采取得力措施,督导各旅游企业加强防控疫情的工作,加强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守,每日12:00时前向市旅游局报告疫情情况。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一旦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确保响应到位。

    各旅行社要充分认识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控甲型H1N1流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防范,切实保障游客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治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通过旅游渠道传入我国境内。

    请各旅行社接此通知后,抓紧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特别标明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并于5月12日17时前传真报送至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联 系 人:任健儒  韩志坚

    联系电话:5679009  5679010(传真)

    特此通知

 
  太原市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甲型H1N1流感 防控 通知
  太原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9年5月8日印发
 
联系方式

地接部 0351-4437618 8267212

组团部 0351-6680705 8267218

散客部 0351-4422105 443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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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接部 

散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