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网
当前位置:山水旅游黄页 > 洛阳中国青年旅行社 > 新闻资讯 > 新闻内容
站内搜索: 类别:
>> 新闻内容

第三十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洛阳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2-04-12  点击:

为切实做好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的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治理工作重点
    (一)整顿旅游生产经营秩序和旅游景区(点)及其周边的旅游环境秩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特别是火车站、白马寺、小浪底、周王城广场、龙门、关林等旅游景区(点)周边游环境秩序,严厉打击取缔影响我市旅游形象的野导、拉客、宰客、尾追兜售、欺诈外地游客及影响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建立标本兼治的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辖区内游客集散地、旅游景区(点)及周边环境秩序的治理工作。洛龙区要重点整治好关林、白马寺等景区外围市场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尾追兜售、封建迷信、残疾人乞讨等行为;龙门管委会要重点做好龙门景区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杜绝欺客、宰客现象的发生;西工区要对火车站、周王城广场及其周边地区拉客、宰客、欺诈外地游客的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孟津县要重点治理好小浪底景区沿线非法尾追、堵截、拉客卖票行为;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快速通道、通往景区道路及景区内道路、景区内容易发生人员拥挤步行道路的监督和管理,完善指示标志,确保秩序良好。
    (三)加强辖区内旅游企业的监督工作。强化第三十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的旅游假日值班和110联动机构工作的部署,健全领导机构,全面落实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本区域内旅游企业加强对企业员工业务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依法查处旅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尾追兜售、宰客、欺诈外地游客的行为。
    (四)加强旅行社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黑社”、“黑导”、“黑服务网点”,大力整治和规范旅行社变相转让经营权、不正当竞争、租用无道路旅游客运资质车辆行为;导游人员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诱导游客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私自承揽旅游业务、价格欺诈行为及其它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对导游人员服务规范的教育。
    (五)以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为切入点,对A级景区(点)特别是有接待任务的景区进行了服务质量大检查,对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不到位、服务功能欠缺的A级景区(点)要限期整改;对软件服务不到位的A级景区(点)要限期达标,确保景区点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
    (六)强化星级饭店的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我市星级饭店旅游管理服务质量,督促星级饭店严格执行国标,加大暗访和检查力度,对不达标单位限期整改。对旅游星级饭店节假日乱涨价进行打击,对违规使用星级标志的社会旅馆进行严厉查处,维护旅游星级饭店的良好声誉。
    (七)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的整治。加强以客运司机为主的驾驶员管理,提高客运司机为主的职业道德素质。依法打击“黑车”、严格查处无道路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的单位、个人;查处不按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规范提供服务,态度粗暴、威胁、恐吓游客、司导人员联合宰客、诱导游客购物、拒载旅游团队等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一)为了确保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责任的落实,由市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秘书长牵头,抽调旅游、安监、发改委、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质监、林业、文物等职能部门组成洛阳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组织市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及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特大旅游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督促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正确履行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的职责,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和预案,成立有旅游、安监、发改委、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办公室。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包干负责制。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节前必须对辖区旅游景区(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净化旅游景区(点)周边环境秩序,加强对辖区旅游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旅游市场秩序良好。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迅速启动旅游市场秩序治理预案,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要设立由一名副县级领导负责的旅游110城市应急服务联动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全面受理区域内的旅游投诉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加强值班,落实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值班电话、工作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将报旅游110城市应急联动服务办公室。

(十八)旅游部门:负责代表本级政府监管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协调同级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加强旅游监管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法规情况。建立和健全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具体负责同级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会同公安、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和违规执业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骗消费者等不法行为。重点打击旅行社不履行合同约定,擅自变更、增减旅游项目,导游员索要回扣、小费,组织游客参加黄、赌、毒活动以及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言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境外驻华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受理并妥善处理旅游者有关市场秩序问题的投诉。
    五、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该工作方案及洛阳市旅游市场治理整顿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各旅游企业要迅速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开展拉网式经营行为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安排专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一)检查方法
    1、旅游行业各单位要对影响旅游景区(点)周边环境秩序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逐部位,逐岗位查找薄弱环节,积极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空档。对本单位排查出的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在整改到位前要安排专人严密监控,严防质量事故发生。
    2、为确保整改取得实际效果,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人民人民政府要依法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责令落实整改并及时上报。
    3、在各企业自查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检查的基础上,由市旅发委组成10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

联系方式

客服微信/姚姚 13007559217

出境客服/李庆 1300755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