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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因私护照办理取消户口迁入年限

发布时间:2014-12-20  点击:

从4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民出国旅游、探亲或留学,办理因私护照不再受户口迁入年限的限制。3月2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了解到,目前首府警方针对因私出境业务再推两项便民措施。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穆拉提·艾合买提说,这是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次推出的两项便民措施,将从4月1日起实施。


对于市民已持有《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年内再次申请港澳台旅游签注的,无需再提交派出所政审意见。


申请人可填表和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前往就近公安分局申办,但此项措施仅限社会居民和非公职单位人员。公职单位人员仍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是否同意出境的意见。


另一项便民服务措施是市民出国旅游、探亲或留学,办理护照不再受户口迁入年限的限制。


以前,部分出国旅游、探亲的市民,户口迁入乌鲁木齐市不满3~5年的,不予办理。目前,市公安局取消了年限规定。


从今年1月份至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共办理港澳通行证10006本、签注24664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5636本、签注5739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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