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车合同(仅限于包车,甲方不提供任何旅游服务)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1050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 10_天,总费用为__10500__元人民币。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别克商务车_,此车允许载人数为 6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4、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
5、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具体安排如下(基本住宿在三星左右)
28/9:成都—九寨
29/9:九寨沟—黄龙—茂县 住:九顶山国大
三星140元/间 四星 180元/间
30/9:茂县—马尔康—丹巴 住:丹巴古堡或丹巴假日
三星标准
1/10:丹巴——塔公—新都桥 住:木雅大酒店
三星标准300元/间
2/10:新都桥—雅江—理塘—稻城 住:亚丁宾馆
三星标准 680元/间
3/10:稻城—亚丁 住:雅拉山庄
2-4人间 80元/人-120元/人
4/10:亚丁—日瓦—稻城 住:亚丁宾馆
三星标准 680元/间
5/10:稻城—理塘—雅江—新都桥 住:木雅大酒店
三星标准 300元/间
6/10:新都桥—折多山—康定—泸定—海螺沟 住:冰川饭店
三星标准120元/间 四星 160元/间
7/10:海螺沟—雅安—成都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同等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指定的交车时间为2008年 月 日 上 点,交车地点待定。
9、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0、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1、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双方各处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3、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辆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4、此次包车由 乙方 提供司机的食宿。
15、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可去沿途就近的景点,参观游览(当然要在保证游览行程能够顺利完成的前提下)。
特别建议:为了您的利益,希望游客选择有旅游牌照的车辆。
特别声明: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减少以上条款,但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希望严
格遵守。
付款方式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张英 陈丽 刘霞 陈军
联系电话:028-81832337 68581721 68851107
传 真:028-6858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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