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8-14 点击:次
关于成立“洛南县秦岭文化艺术会展商务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决议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九日,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费扬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讨论由费扬、张妮等二方共同出资,设立洛南县秦岭文化艺术会展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事宜,并达成下列共识:
一、公司名称为:洛南县秦岭文化艺术会展商务有限公司。
二、公司住所为:洛南县华阳西路197号,邮政编码:726100。
三、公司注册资本:叁万元人民币,分别由费扬出资贰万元人民币;张妮出资壹万元人民 币。
四、通过公司章程。
五、选举费扬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张妮为公司监事。
六、本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待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内容与会议讨论结果一致。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