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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留成:宁可牺牲短期利益 也向"零负团费"宣战

发布时间:2006-06-23  点击:

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动员大会今天下午召开。会议公布了省政府刚刚通过的《海南省旅游市场零负团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的部署,我省从即日起到今年底,将开展“亮剑”、“天网”、“阳光”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向长期困扰旅游市场的“零负团费”全面宣战。省委副书记、省长卫留成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我省已设立了海南省旅游市场“零负团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具体措施上,我省将研究确定统一的“零负团费”认定标准,另外还将规范旅游要素价格,制定旅行社价格行为规则,公布旅行社组接团成本信息和合理价格水平信息,制定旅游线路参考价格;完善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客运政府指导价标准和旅游景区、景点门票分级定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制定旅游团餐饮价格参考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卫留成表示,整治旅游市场,必会牺牲一些暂时的利益,甚至旅游收益可能会有小幅度的下降,但是停顿一下,可能会换来更好的将来,海南的旅游业将在发展中规范,并在规范中发展。他强调,要切实做好下阶段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尤其要解决旅游市场治理中的重点问题,如“零负团费”的治理,要从旅游价格归位入手,在全省推行银行信用结算制度,坚决打击涉旅企业及从业人员等以各种名义返还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

  “亮剑”行动

  整治旅行社低于成本价组接团

  检查内容:旅行社与组团社的接待合同,重点检查旅行社有无低于成本价竞争行为,确认组接团价格是否属“零负团费”行为;旅行社团队业务档案和财务收支是否相符;旅行社是否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事项;旅行社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导游“人头费”、“管理费”、“押金”或其他不合法费用;是否存在导游垫付团款或拖欠导游劳动报酬的行为等。

  “天网”行动

  整治导游司机欺诈游客

  检查内容:导游人员、旅游车司机是否规范上岗;导游人员是否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旅游行程表;检查导游人员、旅游车司机是否有在旅游行程之外以自理、自费加点等方式对游客进行二次收费等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行程、增减旅游服务项目等方式欺诈游客的行为;有无向游客兜售商品的行为;有无强迫游客购物和中途甩团、甩客的行为;旅游车司机有无恶意刁难导游人员、刁难游客的行为。

  “阳光”行动

  整治景区购物点等商业贿赂

  检查内容:旅游景区(点)、购物点、餐饮点、星级饭店标价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旅游景区(点)、购物点、餐饮点与旅行社的接待合同,旅游接待价格和佣金支付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旅游景区(点)、购物点、餐饮点的会计、财务凭证,是否存在帐外支付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司机回扣等行为;旅行社是否有向下游企业非法转嫁经营风险、索要收取除合法佣金外的回扣等行为。(作者: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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