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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发布时间:2013-07-19  点击:

新疆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110号),落实工作任务,实现发展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本行动计划的期限为2013-2015年。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快由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产业强区跨越,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富民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科学跨越、精品发展、文化引领的基本原则,将市场主体培育、产品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要素提升、旅游文化结合、旅游市场拓展、产业融合发展、旅游环境优化等发展任务落到实处,遵循规律,适度超前,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旅游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综合指标达到旅游大省(区)水平。

(二)战略布局

全面推进“三带四轴五区七线”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培育优化三大旅游产业带,提升完善五大旅游区,积极打造七条旅游精品线。

三大旅游产业带:

1)天山廊道世界遗产旅游产业带

2)丝绸之路帕米尔历史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带

3)阿尔泰山千里画廊生态旅游产业带

四轴G312国道、G314国道、G217国道、G218国道

五区:乌—昌—吐中心旅游区、伊犁草原生态旅游区、喀什克州民俗文化旅游区、阿勒泰生态旅游区、巴州特种旅游区

七线

1)乌鲁木齐—天池—吐鲁番环天山黄金旅游线

2)乌鲁木齐—天池—可可托海—喀纳斯—克拉玛依—乌鲁木齐环准噶尔生态旅游线

3)乌鲁木齐—赛里木湖—霍尔果斯—伊宁—特克斯—喀拉峻—那拉提草原民俗文化旅游线

4)乌鲁木齐—吐鲁番—库车—阿克苏—喀什—塔什库尔干县丝绸之路历史民俗文化经典旅游线

5)乌鲁木齐—独山子—乔尔玛—那拉提—巴音布鲁克—库车穿越天山精品旅游线

6)乌鲁木齐—吐鲁番—库尔勒—塔中—民丰—和田沙漠绿洲旅游线

7)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敦煌丝路风光旅游线

(三)发展目标

2013—2015年,全区旅游经济总量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升。

2015年,旅游经济主要指标在2012年基础上实现翻番,简称为“1111旅游倍增计划”,即:年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相当于全区GDP的比重达到10%,旅游投资累计达到1000亿元,新增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品牌10个。

2015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达到1亿人次,入境旅游人数达到200万人次;旅游新增就业10万人。

2015年,国家5A级旅游景区达到1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家,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3家;年接待量超过百万人次的景区达到10个,年营业额超过5亿元的旅游企业20个以上,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实现突破。

二、重点工作与项目建设

(一)加快精品景区建设和重点景区建设

行动目标: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为重点,实施旅游精品建设和品牌带动战略,到2015年,形成20个年接待游客过50万人次的旅游景区,其中有10个年接待游客过百万人次,构建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品牌集群。

行动1、积极创建5A景区,加快建设精品景区

行动要点:2013年创建天山大峡谷、博斯腾湖、泽普金湖杨;2014年创建巴音布鲁克、世界魔鬼城;2015年创建帕米尔大峡谷景区、赛里木湖。

行动2、提升完善已有5A景区,推进传统品牌景区的转型升级

    行动要点:推进天山天池景区的休闲度假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冬季冰雪旅游发展;引导喀纳斯景区的生态旅游和度假旅游发展,加快多通道进出建设,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引导葡萄沟景区管理机制体制创新,丰富旅游活动内容,增强民俗文化内涵和参与性;加强那拉提景区生态保护,充分发掘民俗文化内涵,丰富旅游活动项目,引导那拉提景区对伊犁河谷和G217国道沿线景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可可托海景区旅游接待基础设施,建设户外休闲运动基地和“自驾游”宿营地,促进观光和休闲旅游综合发展。

行动3、加快重点景区培育,形成新的区域旅游增长点

行动要点:重点培育库姆塔格景区、哈密东天山风景名胜区、喀赞其景区、喀拉峻景区、克州冰川公园、托木尔大峡谷景区、轮台塔河胡杨林公园、库车天山神秘大峡谷、塔县石头城景区、吐峪沟大峡谷景区,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

(二)加快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构建旅游商品销售网络体系

行动目标:依托旅游中心城市、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民族工艺品生产企业和民族特色用品生产村或社区,培育旅游商品的创意研发基地、生产基地,鼓励规模生产,规范购物市场,引导完善销售网络体系。

行动4、培育旅游商品研发基地

行动要点:依托乌鲁木齐市、喀什市、伊宁市、和田市等地民俗街区手工艺人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企业,引进旅游工艺品设计理念,增强旅游商品的精美性、便携性、区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开发设计“新疆礼物”系列旅游商品。

行动5、扶持十大旅游商品生产基地

行动要点:积极培育乌鲁木齐市、喀什市、伊宁市、和田市、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市、吐鲁番市、莎车县、霍城县、英吉沙县等旅游商品生产基地;重点支持卡尔瓦西村英吉沙小刀、洛浦县吉亚乡艾德莱丝绸和手工地毯、霍城薰衣草、和田玉器、吐鲁番干果、博湖芦苇工艺品、阿勒泰黄金宝石加工、喀什维吾尔工艺品、伊宁市哈萨克民族用品和香料产品、克拉玛依工业纪念品10个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行动6、培育规范旅游商品销售网络体系

行动要点:重点培育乌鲁木齐二道桥民俗街区、喀什艾提尕尔民俗旅游区、伊宁市喀赞其民俗街区等旅游购物民俗街区;规范那拉提、喀纳斯、天山天池、葡萄沟、可可托海等5A级景区旅游商品销售网点建设;引导四星和五星级饭店开展高档旅游商品销售,鼓励三星级饭店的大众旅游商品销售。

(三)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推动旅游文化演艺业

行动目标:面向市场、企业主导,依托艺术院校和艺术团队,由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深度合作,发展旅游文化演艺产业;扶持旅游中心城市高星级饭店和精品景区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旅游文化演艺产业。

行动7、积极推动旅游中心城市星级饭店和餐饮企业发展旅游文化演艺

行动要点:依托乌鲁木齐、喀什市、伊宁市的高星级酒店或者大型餐饮企业,将旅游文化演艺和旅游特色餐饮接待相结合,精心打造5场各具特色的精品旅游文化演艺宴会。

行动8、依托景区积极打造实景演出,增强精品景区文化内涵

行动要点:依托那拉提、喀纳斯、葡萄沟、库车龟兹风情园、喀什噶尔老城等核心重点景区,培育提升5场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民族风情浓郁的歌舞实景演出。

   行动9、文化旅游部门联合制定奖补措施,鼓励旅游文化演艺产业发展

行动要点:鼓励旅游企业将文化演艺与旅游服务相融合,支持提升旅游文化演艺水平,奖励旅游企业推出新的旅游文化演艺产品;鼓励各地方演艺团体、艺术院校与旅游企业相融合,共同推进旅游文化演艺产业发展。

(四)淡季旅游突破与旅游产品创新引导

行动目标:通过淡季旅游宣传促销、冬季冰雪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创新和市场价格引导等措施,延长新疆旅游旺季时间,缩小淡旺季的旅游接待差距。

行动10、推进“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促销活动

行动要点:抓好“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市场重点旅游区域、线路、产品规划工作,制定促进淡季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淡季旅游热点,建立淡季旅游市场扶持资金的绩效管理评估体系。

行动11、加快冰雪旅游资源开发,打造两大冰雪旅游区

   行动要点:优化完善乌昌都市圈冰雪休闲运动旅游区,引导滑雪场基础设施完善和结构调整;建设阿勒泰冰雪风情旅游区,引导开发冰雪运动、冰雪观光和民俗风情综合旅游区。

行动12、推动旅游旺季延长和提前工作,充分发挥市场调控引导作用

   行动要点:发挥好五月、六月和十月旅游市场价格调控和宣传促销引导作用,延长旅游旺季时间;发挥新疆林果业生产基地优势,开发推介春季赏花金秋尝果旅游产品。

行动13、调整“丝绸之路”旅游宣传促销策略,鼓励引导企业创新旅游产品

   行动要点:重新设计“丝绸之路”历史民俗文化旅游宣传形象,引导春秋两季丝路旅游市场增长;建立旅游产品创新营销奖补机制,鼓励旅游企业开发新的旅游产品。

(五)实施产业融合,发挥旅游综合带动效应

行动目标:树立大旅游产业概念,促进旅游业与农业、商业、林业、交通运输业和体育事业的融合发展,发挥产业综合带动效应,促进旅游业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行动14、实施“农旅融合”,促进乡村休闲旅游发展

   行动要点:以“农牧家乐”星级评定和奖补措施为抓手,促进乡村休闲旅游的规模增长、集聚发展、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实现星级农家乐总数达3000家,年营业额10亿元以上,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以上,“农家乐”经营户人均增收2万元以上;以天山北坡“农家乐”分布带为基础,积极培育天山北坡休闲旅游产业带,促进天山北坡经济带休闲旅游发展。

行动15、实施“商旅融合”,推动购物旅游转型升级和边境旅游快速发展

行动要点:建设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口岸和喀什购物旅游基地,实现中亚西亚和独联体旅游购物年销售额突破300亿元;依托霍尔果斯、巴克图、吉木乃和塔克什肯口岸,引导边境旅游健康发展。

    行动16、实施“林旅融合”,促进森林旅游和林果土特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行动要点:依托位置优越条件较好的国家森林公园,引导森林休闲度假旅游发展;依托传统林果土特产品规模生产区,建设旅游土特商品精加工生产基地。

行动17、实施旅游与交通、民航部门协作,壮大旅游交通运输产业

  行动要点:以“旅游专列、旅游包机、旅游航班切位、旅游包车”等方式促进旅游客运专线、旅游民航专线、旅游环游航线的形成;加快旅游交通运输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实现2015年旅游交通运输年产值300亿元以上。

行动18、实施“体旅融合”,促进冰雪旅游、特种旅游和户外运动旅游发展

行动要点:依托户外运动俱乐部和户外运动装备销售经营户促进城镇居民康体休闲运动旅游发展;制定《户外休闲运动服务质量标准》,促进滑雪、滑冰、户外徒步、自行车运动和野外宿营活动项目的发展,保障户外休闲运动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制定《特种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促进登山、沙漠探险等特种旅游发展。

(六)培育新业态,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

行动目标:以“小众旅游市场”需求为核心,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加快向观光、休闲、度假、医疗养生等多元化、复合型的产业形态发展,实现新疆旅游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

行动19、以休闲场所为核心发展休闲旅游产业

   行动要点:以“农家乐”、滑雪场、休闲运动基地、户外运动线路和特色旅游城镇为载体促进乡村休闲旅游、城市休闲旅游和冰雪休闲旅游产业的发展;引导旅游企业通过会员制、俱乐部制推动休闲旅游规模集聚发展和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休闲旅游产业。

行动20、引导培育“自驾游”旅游产业体系

   行动要点:重点培育G217G314G216国道和S316省道等“自驾游”线路,引导“自驾游营地”和汽车旅馆建设,完善“自驾游”旅游产业体系。

   行动21、培育引导冰雪旅游产业发展,优化冰雪旅游产业结构

   行动要点:引导天山北坡滑雪场面向大众市场,优化雪道结构和冰雪运动器械类型结构,以餐饮、住宿和冰雪运动装备销售为核心不断壮大冰雪休闲旅游产业;培育阿勒泰冰雪运动和冰雪观光旅游区,扶持阿勒泰地区雪雕、冰雕、冰灯建设,促进雪地旅游交通运输项目和滑雪场发展。

   行动22、规范发展旅游电子商务

   行动要点:培育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旅游土特产品销售网店和旅游票务销售等旅游电子商务发展,实现年营业额超过150亿元。

   行动23、引导森林度假-和温泉度假旅游

   行动要点:依托城市周边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森林旅游度假区;在温泉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的地区建设温泉旅游度假区。

   行动24、扶持鼓励高端特种旅游产业发展

   行动要点:依托新疆大漠戈壁和雪山冰峰自然旅游资源,培育巴州特种旅游区和喀什登山旅游基地;重点扶持35家特种旅游经营企业,提高新疆特种旅游在世界上的知名度。

   行动25、培育独联体客源医疗养生旅游产业

   行动要点:针对独联体购物旅游市场消费需求转变,依托乌鲁木齐优越的医疗卫生资源和疗养养生设施,引导培育医疗养生旅游发展,实现2015年末,医疗养生旅游年消费额达到2亿元以上。

(七)构建投融资平台,建立重点旅游项目融资通道

行动目标:构建旅游投融资平台,建立旅游重点建设项目库,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过企业上市、项目融资、联合投资等方式增加旅游投资。

   行动26、依托旅游重点项目库,大力开展旅游招商引资

行动要点:以旅游产业要素综合配置为导向,建立重点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住宿、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文化演艺、旅游餐饮、旅游客运等招商引资项目库,面向19个援疆省市,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行动27、加强金融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综合授信和融资贷款担保服务

行动要点: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针对旅游企业的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项目;与中国农业银行共同启动县域旅游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试点工作;协调自治区信用担保集团把旅游企业融资贷款作为信用担保的重要业务。

行动28、筹建新疆旅游产业基金和旅游投资集团,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

行动要点:筹备成立新疆旅游投资集团,建立新疆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利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股份合作等多种金融杠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尤其是民营资本进入旅游产业。

(八)实施旅游富民工程,促就业、惠民生

行动目标:依托交通干线、精品景区和旅游城市,以风情旅游小镇、旅游商品基地、旅游购物基地、特色餐饮基地和特色民宿的建设和推广为重点,实施旅游富民工程。

行动29、大力发展“星级农家乐”

    行动要点:依托各地州首府城市城郊, , 乡村交通便利环境优良的区域大力发展“星级农家乐”,以“餐饮服务和住宿接待”为核心推动乡村休闲旅游发展;重点引导乌鲁木齐水西沟镇、吐鲁番葡萄乡、塔城市阿西尔乡、克拉玛依市农业综合开发区,昌吉市六工镇、和静县巩乃斯林场、温泉扎勒木特乡、哈密花园乡、疏附县吾库萨克乡、阿勒泰红墩乡等十个乡镇“星级农家乐”的规模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

行动30、规范发展“家庭旅馆”

行动要点:制定和推广“新疆人家(民宿)服务质量规范”,塑造“新疆人家”的特色民宿品牌;重点扶持富蕴县、布尔津县、新源县、和静县、鄯善县、温泉县、喀纳斯等地“家庭旅馆”发展,到2015年,通过认定和挂牌的“新疆人家”数量达到2000家以上。

    行动31、扶持当地居民参与民族工艺品生产

    行动要点:重点扶持喀什市艾提尕尔民族文化旅游区、喀什噶尔老城民俗街区、伊宁市喀赞其民俗街区、莎车县阿曼尼沙汗手工艺品一条街和疏附县民族乐器村等民俗街区和民俗村民族工艺品规模化生产和技术升级改造,引导少数民族旅游工艺品生产上规模、上档次和精品化发展。

    行动32、引导发展林果等旅游土特产品生产

行动要点:积极扶持引导旅游热点地区少数民族居民发展符合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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