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06 点击:次
记者获悉,“诚信导游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恪守职业操守、诚实守信、服务周到,受到广大游客好评。无不良行为、无投诉记录和扣分记录。年审合格、讲解水平高、在当年受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心委派带团量不少于10个,未受到过任何处罚。还要求导游员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据了解,评选活动在本月启动,由各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推荐,各市(区)旅游局或省、市(区)旅游行业协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评选比例推荐上报省旅游局。候选名单将在年底经过复审后向社会公示,明年1月份终评选出我省的年度“诚信导游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