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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旅游局信息中心、旅游咨询总控中心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旅游法》

发布时间:2014-06-05  点击:

5月17日下午,秦皇岛旅游局信息中心、旅游咨询总控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集体学习活动由吴军成副局长主持。

吴 局长首先传达了国务院贯彻实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吴局长指出,《旅游法》的制定实施,为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旅游行业长期 以来无法可依的局面正式宣告结束。《旅游法》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 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旅游者和旅游服务提供者的权责关系,对违反法律行为的处理方式都进行了详细的界定。

吴 局长指出,信息中心和旅游咨询总控中心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领会其内涵,全面提高依法治旅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尤其是旅游咨询总控中心的 工作人员,直接与游客进行面对面交流,更要大力积极宣传贯彻《旅游法》,引导广大游客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吴局长要求,在学习过程中要用心体会、深刻领悟、要认真做好记录,每位同志都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在下次集体学习时互相交流,互相借鉴,共同提高,以贯彻落实《旅游法》为契机,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为我市旅游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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