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04 点击:次
昨日,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组织学生春游要提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的规定,确保学生安全。
通知明确:学校组织春游活动要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组织郊游、野外活动时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全省各校要充分利用现有教材中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安排时间上好森林防火知识课,教育学生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家长联系,加强对其子女的防火教育和安全管理。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的规定,确保学生安全。
另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运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对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进行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严禁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记满12分纪录或者发生过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人驾驶接送学生车辆;严禁证照不齐,或者车况不良的租借车辆运送学生。而且,各学校与借用车辆单位要签订正规租(借)车合同,明确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