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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妇旅服务公约

发布时间:2011-06-17  点击:


   为了规范呼伦贝尔旅游市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呼伦贝尔中妇旅行社实行行业自律,并接受社会监督,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坚决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行业规范,自觉维护呼伦贝尔旅游业的良好形象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合同,诚信经营。各项服务明码标价,合理收费;不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和超出经营范围的广告宣传;不超范围经营业务,不变相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严格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标准、内容和服务,不随便增加和减少旅游项目和增加费用。
 
三、正当经营,公平交易。在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坚持合法公平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抵制相互诋毁和损害他人的言行,坚决抵制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积极主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四、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尊重客人的个性特点、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倡导优质服务,对待客人一视同仁,礼貌相待,自觉为旅游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各项服务。
 
五、深化教育,文明经营。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积极引导游客进行文明健康的消费活动,不向旅游者介绍、提供国家明令禁止的内容和项目,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欺诈游客,杜绝坑蒙诱骗等现象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接受监督,强化自律。建立宾客投诉系统和信息反馈体系,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企业的监督和投诉电话、电子信箱,欢迎游客质询举报,及时反馈宾客的意见和建议,快速高效地处理好每一件投诉。
 
七、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危机预警系统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危机事件与处理能力,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八、建立和完善旅行社公对公佣金制度,签订导游人员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合理、公开的导游员工作报酬机制和办法。坚决不用“黑车”。
 
九、加强行业培训,重视人才培养,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自觉抵制“非正当挖人才”的行为,保证行业人才的合理流动。
 
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以中央提出的“八荣八耻”为标准,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与道德素质。
 
联系方式

计调部 0470-8666690

计调部 0470-866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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