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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资源保护费10月1日重新征收 仅暂停景区游客及车辆征费

发布时间:2011-07-15  点击:

  不向游客收取,只向景区景点单位、停车场(位)经营户等收取
  “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将暂停征收”追踪
  “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将坚定不移征收下去,目前仅是因景区规划改造而暂停对游客、车辆的征费,其他的资源保护费并没有停收。”13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李家富告诉记者。据介绍,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游客及车辆部分)于7月2日下午5时暂停收取,10月1日重新征收,届时将不再直接向游客收取,而是按要求向景区景点单位、停车场(位) 经营户等收取。
   暂停
  只是对游客车辆
  抚仙湖资源保护费的征收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七八月正是抚仙湖旅游的高峰期,此时暂停抚仙湖资源保护的征收工作,确实留给了大众想象空间。抚仙湖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报经省政府批准,是玉溪市保护抚仙湖的又一重大举措,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无可争议,我们将坚定不移征收下去。对于收多少,怎么征收的问题,考虑到游客,车辆的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必须依托景区景点停车场经营单位来征收,目前,景区景点已在规划建设中才暂停收费。
  开征
  不再向游客收取
  据介绍,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游客及车辆部分)于7月2日下午5时暂停收取,10月1日重新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包交年卡使用期也顺延到明年10月,包交年卡的办理也于7月5日暂停办理。“沿湖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酒店、个体经营户及非机动船经营户等仍按文件规定在正常征收。”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10月1日重新开征后,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将不再直接向游客收取。”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透露,“征收的方式将按要求向景区景点单位、停车场(位)经营户等收取。”同时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抚仙湖资源保护费的收费标准暂不会改变。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表示,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收取的最大意义是唤起公众对抚仙湖的保护意识。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在这段时间内少收了多少并不重要,按规定收费标准试行两年,期满后由玉溪市人民政府根据试行情况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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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部 0755-82254255

省内部 0755-82203530

国内部 0755-822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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