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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收不收 航空公司自定

发布时间:2009-11-14  点击:

从14日起,燃油附加与国内航空煤油采购成本实行联动,改变以往统一规定收取标准的做法

  航空燃油附加费复征这只靴子终于落地了。昨(12)日午后,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局联合公报,从明(14)日起,我国将实施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与以往政府统一规定燃油附加标准不同,今后各航空公司可在联动机制范围内自主确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以及具体收取标准。

  收不收 航空公司自己定

  新机制规定,燃油附加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实行联动。联动机制延续了2005年8月以来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的测算办法:以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4140元为基准油价。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低于基准油价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超出基准油价时,在航空公司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前提下,适当收取燃油附加,燃油附加最高标准根据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变动情况适当调整。

  其中燃油附加的单位收取率,按照上年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实际消耗量、旅客运输总周转量和航空公司、旅客合理分担的原则确定。

  收多少分20及50元两档

  据两部门介绍,因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降低需下调或停止收取燃油附加时,应在自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之日起5日内完成。

  此外,《通知》明确显示,燃油附加以航线为单位、区分长短航线分两档定额计算。不超过800公里的,统一按800公里计算;超过800公里的,统一按1500公里计算。燃油附加最小计费单位为10元,不足10元部分四舍五入。按照发改委提供的计算公式,不超过800公里时,将向旅客征收燃油附加费20元,超过800公里,征收50元。

  业内预测

  航空公司将按上限征收

  记者昨日与国航(601111,股吧)、川航、东航等各大航空公司取得了联系,3家航空公司均表示,是否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航空公司市场部门已经在积极的商讨当中。“油价在国内航空公司成本里所占比例高得不正常,因此如果不复征燃油附加费的话,对航空公司将造成相当大的经营压力。”一名资深航空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据他介绍,鉴于燃油成本占中国航空公司成本的四成左右,油价波动对航空运输成本影响较大,预计各航空公司届时都将按上限标准征收。

  该名人士表示,对于普通旅客来说,由于征收的幅度和时间有可能更灵活,因此选择将更多。“不过,复征燃油附加费对于机票价格的影响应该有限,因为机票价格最终还是靠市场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