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8-30 点击:次
山西省扩大旅游消费金秋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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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旅游产业扩大消费、促进内需的积极作用,省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扩大旅游消费金秋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山西省旅游产业(2009-2011年)发展规划》,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旅游安全,为调结构、扩内需、保增长做贡献。 二、时间 2009年8月15日—10月31日。 三、项目 (一)推广红色旅游产品。发挥我省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大对红色旅游景区点的宣传力度,推出系列红色旅游线路产品,开展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向新中国六十华诞献礼。各红色旅游景点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儿童、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收门票;对残疾人、学生、60岁以上老年人等凭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半价。 (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引导市民、游客下乡旅游,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召开乡村旅游现场会,推动城郊乡村旅游发展升级。研究发行“农旅卡”或其它措施,促进乡村旅游消费,拉动乡村经济发展,扩大农民就业,支持农民创收。制订“农旅卡”详细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鼓励市、县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大宗旅游业务奖励。在扩大旅游消费金秋行动期间,对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山西省内停留满48小时,10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奖励3万元,500人以上的旅游专列奖励5万元,一家旅行社组织一团一次抵晋300人以上的旅游团奖励3万元。同一团队不重复奖励。 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 (四)丰富各地的旅游节庆活动。整合重点旅游节庆活动,统一协调,联合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内容,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举办好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五台山国际旅游月、大同云冈国际旅游节、太行山国际攀岩节、神奇太行·经典晋城旅游月、藏山忠义旅游文化节、关公文化节、晋商文化周等旅游节庆活动及“书写新山西·画说好风光”专项活动。 (五)加强区域旅游互动。深入开展“山西人游山西”活动。各市在发行旅游“一卡通”基础上,推行跨市域互通,开展省内“1+10”互游活动。鼓励各市开展跨省旅游互动。落实我省与全国28个省(区、市)签订的旅游合作协议,互送游客,资源共享,开展无障碍旅游。鼓励开展区域间旅游景区门票互赠,促进区域旅游合作。 四、工作要求 (一)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和组织。领导组办公室(省旅游局)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加强旅游安全和环境综合治理。旅游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人民政府要制订旅游安全管理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要净化旅游环境,不断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打击旅游市场存在的欺客宰客、强买强卖行为。 (三)重点做好宣传工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发动各媒体,组织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旅游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 (四)推广红色旅游工作由省物价、文物、民政等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红色旅游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五)发展乡村旅游工作由省旅游局会同省财政、农业、城乡建设、银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六)大宗旅游业务的奖励由省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安排、监督和管理。省、市旅游局落实。 (七)区域旅游互动工作及各地的旅游节庆活动由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省旅游局负责指导和协调 (八)省财政厅负责活动预算省级资金的筹措、监督和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通力合作,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动态情况的掌握和分析,解决好金秋行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统计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