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2-12 点击:次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潘永建,副市长粟增林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县区组织部门、基层办、发改局、财政局负责人出席会议。
在全市申报的基础上,自治区核定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为428个。根据自治区的调查和要求,核定有三种类型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予以重点考虑:一是没有活动场所的村;二是有场所,但已属于危房无法使用的村;三是水灾后需新建的村。
潘永建在会上指出,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坚持统筹安排,加强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他说,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在党的十七大前全部完成,我市建设任务有428个,从现在到完成验收,时间仅为一年多一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全面落实自治区的要求,必须依靠我市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狠抓落实。
潘永建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使之真正成为“精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