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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更新:2013-09-28
- 最后更新:2013-09-28
产品特色
1、郑重承诺:全程保证绝无加点和购物,如有违背,赔付2888元/人,确保纯玩尊贵品质;
2、导游服务:严格专业培训“阳光一百”专属导游,带薪上岗,热情周到,游客只需全身心享受尊崇服务;
3、美食大赠送:热带水果宴、自助养生餐、东南亚风味餐、南山素斋,舟车劳顿之后各种特色美食挑动您的味蕾;
4、好礼再相赠:特制阳光礼品、海南优质矿泉水每天1瓶、高尔夫练习每人30杆、雨林穿梭巴士票一
参加须知
旅游交通 往返程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费);当地空调旅游车(由海南省旅游汽车调度中心统一调配)VIP新车。
住宿标准 海口环岛酒店、兴隆老榕树大酒店、兴隆康乐园大酒店、三亚广晟凯大酒店海景房、南山休闲会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入住以上指定酒店,我社有权调整入住到同级或升级的酒店)。
用餐标准 我社包餐四早七正(正餐十菜一汤,餐后水果;餐标30元/人/餐),含养生自助午餐、水果宴、南山素斋,每桌赠送软饮料及啤酒一瓶,途中不用餐不退餐费。全程早餐为自助早。
景点安排 含景点第一门票(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另付费项目);全程没有任何自理景点安排,如有违背,赔付2888元/人;保证不会更换行程中的任何景点(景点的游览时间得到充分保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执行;决无诱导游客烧香、拜佛等活动),娱乐消费项目(如潜水等海上项目、海鲜大餐200元/人、红艺人风情表演200元/人、凤凰天堂表演178元/人、田园温泉198元/人等)客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
购物安排 绝无旅游购物点安排(如有违背现场赔付2888元/店/人),免税店及景区自设商场不属于购物店范畴;
温馨提示
1、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安排的景点费用不退;游客放弃合同已含内容、赠送项目若遇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费用一律不退;凡持有军官证、老年证、导游证、学生证、记者证等证件客人均不享受任何团队优惠政策;
2、不在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对行程先后顺序作相应的调整;如不可抗力因素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等因素,以及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导游可根据海况或行程的循序选择潜水安排点;
3、游客在海南游览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地接社有义务协助客人入院检查治疗并办理相关保险索赔手续(费用由游客自理);
4、游客在旅游当中自行离团属违约,须交离团费200元/天/人,组团社和地接社不退还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风险后果;
5、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海南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
6、游客须自行保管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自身负责,我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赔偿;
7、2-12岁儿童收费包含车位及半价餐费,其余不含,产生需游客另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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