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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山、蛤蜊岛、黑岛3日游
※ 一山—— 4A景区天门山,东北生态第一山 ※ 双岛—— 3A景区蛤蜊岛,无居民居住的海岛,仅一条海堤公路连接陆地 ※ 双岛—— 3A景区黑岛,畅游海滨浴场,瞻仰林永升塑像,凭吊甲午海战殉国英烈 ※ 赠送云盘谷、餐标升级为20元/人 | |||
日期 | 行 程 | 住宿 | 用餐 |
D1 | 长春—仙人洞镇(约9小时) | 仙人洞镇 | 正餐 |
早乘车赴仙人洞镇,途径公主岭、四平等地,抵达后游览云盘谷(赠送项目),云盘谷水面平静,却深不可测,每逢细雨绵绵,云遮雾罩的日子,水面上总是雾气缭绕,久久不肯散去。晚入住仙人洞镇。 今日推荐: 步云山温泉——泡汤是一种享受,泡辽宁最好温泉更是一种养生之道,还有亲亲小鱼还您健康肌肤。 步云山的温泉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是辽宁省最好的温泉之一。最高水温为61℃。经专家鉴定,属于低矿化度、碳酸钠型水,弱碱性。水中含有26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定名为“中低温医疗矿泉热水”。 | |||
D2 | 仙人洞镇—天门山—蛤蜊岛 | 蛤蜊岛/黑岛 | 早餐 中餐 晚餐 |
早餐后乘车赴天门山景区。天门山为东北生态第一山,遵循“不破坏”的开发原则将风光以最为自然的方式呈现给世界。有天门山、天缝渡仙、藏仙洞、千佛洞、观音说法、古城堡等著名景点300余处。区内群山绵延起伏,沟壑纵横,植被茂密。最高峰是逗云峰,海拔926米,被誉为“东北生态第一山”、“大连浪漫之都后花园”。游览结束后赴蛤蜊岛,岛上有很多自然景观,如;一面墙、美人礁、将军石等。蛤蜊岛四周有众多海滩,细沙洁白柔软,海水清澈。最大的一处海滩长400米,宽30米,沙滩边际的山崖下有天然淡水泉,水质清凉、甘甜,可供饮用,还可以用于海浴后冲洗身体。这样优良的海水浴场,在辽南是少有的。入选中国首批无居民海岛开发名录。蛤蛎岛,天性归真之地,人性返璞之地。 | |||
D3 | 黑岛—长春(约8小时) | —— |
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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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游览黑岛,这里地理位置奇特,海水无污染,环境优美。主要景点有:“林永升塑像”、老人石、胡仙洞、迎潮通天洞、美龄礁等。游览结束后乘车返回长春,结束愉快的旅程。 | |||
接待标准: 交通:往返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 门票:天门山景区大门票、蛤蜊岛、黑岛 赠送云盘谷 住宿:仙人洞镇 四人标间,独立卫浴 蛤蜊岛/黑岛 经济标间,独立卫生间 用餐:全程含2早3正餐 餐不用不退 (正餐20元/人,8菜1汤,不含酒水) 早餐标准:粥、馒头、咸菜;因早餐含房费内,不用早餐费用不退 导游:持证导游服务(因每团只有一名导游,所以请游客积极配合,并自行照顾好同行家人)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团费不含:个人消费、旅游意外险(建议自行购买),景区内其他收费项目 | |||
自费项目 步云山温泉----------------129元/人 天门山观光小火车--------40元/人(往返) 蛤蜊岛电瓶车--------------30元/人(往返) 天门山景区内自费项目,以景区挂牌价格为准 |
国内游旅游合同附件:《推荐自费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等一行 人
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依据《旅游法》规定,本着为游客利益着想,就乙方游客申请行程中安排推荐自费项目及购物活动并委托甲方落实事宜,双方诚意并特订立《购物补充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协议内容:
1、乙方游客对甲方导游员依据行程约定,游客如认可,请在框内签字表示自愿确认参加,不参加活动的乙方游客,甲方将安排游客在附近休息场所自由活动或小憩。
2、 自费项目的安排
步云山温泉--------------129元/人
天门山观光小火车-----40元/人(往返)
蛤蜊岛电瓶车-----------30元/人(往返)
天门山景区内自费项目,以景区挂牌价格为准
二、双方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的解决方式
1. 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2.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乙方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选择参加自费项目活动的游客需提前报名订票,方能享受旅行社优惠门票价格,折扣门票一旦预定出票不能退还改期,请报名前认真考虑以后慎重选择。
4. 甲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甲方不承担责任)。
5. 特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
三、根据旅游法第六十六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4、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5、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因以上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我社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我社造成损失的,我社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四、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或另付费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增加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我自愿签署《自费另付费项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直至本活动结束协议终止。一旦双方签字确认,表示无异议并执行合同内容,且留下联系方式。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6227 0009 4244 0110 530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账 号:6222 0842 0000 2990 37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0551210343131408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 号:4563 5106 0001 6381 3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53 11865 466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21 8824 0002 9324 937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银行
账 号:6228 6504 0001 0188 700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6229 3501 0700 6681 75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信银行
账 号:6226 9836 0006 8987
收款人:常景春
户 名:吉林省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 号:22001360300055010460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中岚写字楼807室
邮编:130021 QQ:280333442
电话:0431-85357555,85676355,8567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