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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83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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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详 细 行 程 安 排 | 餐次 | 住宿 |
第一天 | 餐自理 | 专列 | |
第二天 | 晚抵达包头,晚餐后入住酒店。 | 一餐 | 包头 |
第三天 | 早餐后游览内蒙古地区喇嘛教寺庙中驰名古今、蜚声中外的一座藏式庙宇——五当召(约2小时),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内蒙古地区唯一保存完整的纯藏式建筑群,也是喇嘛教的活动中心,素有“小布达拉宫”的美誉。参观北方兵器城(约1小时),这是集兵器展览、军工文化传播、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特色旅游景区。游览全国独具特色、唯一一个城中草原——赛汗塔拉(约40分钟)。晚乘专列赴武威。 | 二餐 | 专列 |
第四天 | 上午抵武威南,游览国家4A级景区、中国旅游标志“马踏飞燕”出土地——雷台汉墓(约2小时)。乘车赴西宁,入住酒店休息。 | 二餐 | 西宁 |
第五天 | 早餐后游览我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高原明珠——青海湖(约2小时),青海湖是中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碧波连天的青海湖,像一盏巨大的翡翠玉盘镶嵌在高山、草原之间,构成了一幅山、湖、草原相映成趣的绮丽景色。下午乘封闭式有氧图定列车(硬卧)赴拉萨。 | 二餐 | 专列 |
第六天 | 沿途欣赏青藏高原的美丽风光,中午抵拉萨,入住酒店。 | 二餐 | 拉萨 |
第七天 | 早餐后参观座落于海拔三千七百多米之上,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古代宫殿——布达拉宫(约2小时),自公元七世纪以来,布达拉宫一直是历世达赖喇嘛驻锡地和西藏政教权力的中心。它珍藏有数以万计精美雕塑和独特的唐卡画、各类典籍和无数壁画,难以计数的佛塔、法器供品,被誉为世界屋脊上的一颗明珠。下午参观游览大昭寺(约1小时),祈求降福。八角街手工艺术市场自由购物。 | 三餐 | 拉萨 |
第八天 | 早餐后从拉萨启程,游览西藏三大圣湖之一的羊卓雍措(藏语绿松石,约1小时),湖水如羊脂般清澈,湛蓝的湖水与远方的雪山连为一体,极具特色的藏民族村落、遍地的牛羊,一路走来,心旷神怡。途径西藏三大大陆性冰川之一的——卡若拉冰川(约40分钟),巨大的冰川在山顶云雾飘缈处,犹如一副巨型唐卡挂在山壁上,熠熠生辉。参观有“西藏第一坝”之称的满拉水库(约30分钟),宛如七色峡谷中的湛蓝美玉,景色迷人。前往后藏重镇、喇嘛教的第二领袖班禅喇嘛坐镇之地——日喀则。日喀则自由市场购物,沿途欣赏高原雪域风光。 | 三餐 | 日喀则 |
第九天 | 早餐后参观班禅大师的驻地、黄教六大寺院之一的扎什伦布寺、班禅大师灵塔,它是西藏日喀则地区最大寺庙,寺中供奉着中国最大的镀金铜佛像。午餐后乘车返拉萨。 | 三餐 | 拉萨 |
第十天 | 早餐后乘封闭式有氧图定列车(硬卧)赴西宁或兰州。 | 一餐 | 专列 |
第十一天 | 早抵西宁或兰州,乘大巴车或图定火车(硬座)赴中卫,入住酒店休息。 | 二餐 | 中卫 |
第十二天 | 早餐后参观被联合国授予世界环保500佳单位的沙坡头旅游区(约2.5小时),这里是中国三大鸣沙之一沙坡鸣钟所在地,这是集大漠、黄河、高山、绿洲为一体极具西北风光之雄伟,又兼江南景色灵秀之地。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美景色。游览位于中国第四大沙漠腾格里沙漠东南缘的金沙岛旅游区(约1.5小时),与腾格里湖交相辉映,漫漫黄沙中出现了沙中有绿、绿中有水、湖中有岛、岛中有湖的生态绿洲特色景观。秋季绽放的薰衣草花海,连片如毡的绿茵,构成了一幅塞北海滨画卷。晚乘旅游专列返回长春。 | 二餐 | 专列 |
第十三天 | 沿途观光。 | 餐自理 | 专列 |
第十四天 | 晚抵长春结束愉快的旅程返回您温馨的家。 【一站式抵达长春,无需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免去异地倒车的劳顿之苦】 |
上铺:5580 | 中铺:5880 | 下铺:6180 | 软 卧 加收1000元/人(中铺价格基础上) | |
60-69岁 | 上铺:5680 | 中铺:5980 | 下铺:6280 | |
60岁以下 | 上铺:5780 | 中铺:6080 | 下铺:6380 | |
报名时游客须加收旅游意外保险15元/人 |
费 用 包 含 | 服 务 标 准 | ||
专列标准 | 旅游专列为空调车体,全列均为卧铺,同铺往返。 大件行李可一次性放在专列上,无需中途中转搬运,一站式抵达。 | ||
住宿标准 | 双人标准间、独立卫生间,一人一床位(夫妻大床除外)。 如出现单男单女我社有权调整三人间或加床,如客人不同意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 (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 | ||
用餐标准 | 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餐标不变,不含酒水。 | ||
旅游用车 | 空调旅游巴士(每人一正座)。 | ||
导游服务 | 全程优秀领队陪同,当地专业导游讲解服务。 | ||
景点门票 | 行程中所含的景点第一道门票 | ||
购 物 | ⑴部分景区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景区自行商业行为,均不属于我社安排购物店。 ⑵如游客有增加的购物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游客在协议书上签字后方可安排购物。 | ||
保 险 | 含旅行社责任险,报名时游客须加收旅游意外保险15元/人(出境保险为30元/人)。 | ||
特别赠送 | 旅游帽、专列礼品、集体彩照 | ||
费 用 不 含 | 1.往返火车及自由活动期间的餐费。 2.景区内索道及环保车等景区内小交通费用、莫高窟数字洞窟展示中心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的景点门票。 喀纳斯湖区间环保车往返∶90元/人 天山天池区间环保车往返∶90元/人 吐鲁番景区环保车往返∶60元/人 3.自愿选择参加的额外旅游消费及私人消费。 | ||
游客朋友们:
感谢您参加长春组织的纵横中国夕阳红旅游专列,为了确保您的旅行安全顺畅,报名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游客须知及安全提示:
一、专列安全提示:
1、专列旅游为大型团体活动,一切行动听指挥,进站安检时,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2、 通过安全通道及上下楼梯时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要拥挤。
3、 旅游专列运行途中会产生晃动,去洗手间、削水果时请注意安全,打开水时不要过满避免晃动时开水溢出,发生烫伤现象。
4、 请不要在火车运行途中在车厢内做剧烈运动,上下卧铺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以免造成摔伤。
5、 旅游专列站停时,一定在一米线外活动,避免站台火车通过时速度过快而产生危险。
6、 下车活动时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 专列配备随车保健顾问,为您讲解保健养生常识。
二、健康安全提示:
8、因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与我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能够完成旅游活动。
9、因游客本人隐瞒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或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
10、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专业医生是否能参加本次旅游活动,请游客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11、专列火车只是承载游客的交通工具,不具备医疗设施。我社提供的保健顾问只负责专列火车为游客讲解保健养生常识。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导游,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12、有视力、听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三、旅游安全提示:
13、住房安全提示:酒店内提供的多为一次性纸质拖鞋,洗浴或行走易造成摔伤,建议自行携带拖鞋,避免发生危险。
14、饮食安全提示: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及饮料,旅游者自行在外用餐时,请注意环境卫生,在当地尽量不在路边小摊用餐;专列停靠站时,站台上的食品请谨慎购买。
15、用餐安全提示:在餐厅用餐时地面易湿滑,请注意安全。
16、交通安全提示: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乘车时不要随意在车内走动,不要将肢体探到车窗外,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行驶中不要离开座位或饮食,以免呛水或卡咽危险。下车时请携带好自身的贵重物品,避免遗失。
17、游览安全提示 :景区游览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不要到危险区域游览;游览、散步时请随时注意和检查随身物品,谨防遗失。
1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的安全提示:游客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9、购物安全提示:请理性消费。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发票。游客自行参加的旅游娱乐项目及消费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0、旅游期间保护环境卫生,做文明游客。
旅游者报名参加我社组织的旅游专列,即视为旅游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旅游过程中具有基本自我保护能力。
四、旅游保险说明:
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购买了责任险,建议旅游者报名时购买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时,以保险公司约定责任的赔付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6227 0009 4244 0110 530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账 号:6222 0842 0000 2990 37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0551210343131408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 号:4563 5106 0001 6381 3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53 11865 466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21 8824 0002 9324 937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银行
账 号:6228 6504 0001 0188 700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6229 3501 0700 6681 75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信银行
账 号:6226 9836 0006 8987
收款人:常景春
户 名:吉林省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 号:22001360300055010460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中岚写字楼807室
邮编:130021 QQ:280333442
电话:0431-85357555,85676355,8567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