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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83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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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团)行程特色:
*景点包括:栈桥、五四广场、崂山风景区、蓬莱阁风景区、刘公岛景区、泰山等优秀景点;
*休闲安排:全程3早5正餐;餐标15元/人;半岛未挂牌三星酒店
*特色赠送:胶东特色小海鲜宴(一次);青岛啤酒(其中一顿正餐,每桌三瓶);每人一只渤海鲍鱼(一顿正餐赠送);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赠送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木鱼石博物馆; 赠送游览蓬莱渔家民俗馆
日期 | 行 程 安 排 | 用 餐 | 住 宿 |
D1 | 长春-青岛 青岛接站,自由活动或入住酒店; | ---- | 青岛 |
D2 | 早餐后,游览青岛市区景点青岛标志栈桥;赠送:乘船海上观光;车览万国建筑博览会—八大关景区、东海路雕塑一条街;五四广场(约40分钟),2008年奥运会海上帆板比赛地浮山湾、奥帆主题公园…,乘车赴道教第一名山:青岛【崂山】(含环保车,游览约2小时)游览八水河,青蛙石,龙潭瀑,远观石老人(他一直在苦苦的等待他的美丽女儿的归来),完成青岛游览后前往中国苹果之乡—栖霞,或人间仙境--蓬莱,晚餐后入住酒店 | 早中晚 | 蓬莱/栖霞 |
D3 | 早餐后前往人间仙境-蓬莱,抵达蓬莱后游览【蓬莱阁景区】(约90分钟)游览龙王宫、天后宫、吕祖殿、避风亭、蓬莱水城等......。车览蓬莱镇城之宝-八仙雕塑,和平广场。途经养马岛经跨海大桥赴养马岛度假区游览天马广场(约20分钟),这里是中国首部电视景点栏目居中《养马岛之恋》的实景拍摄地,切身感受胶东海岛渔村风貌。之后赴威海 特别赠送:木鱼石博物馆(约50分),聆听美妙的神石传说 | 早中晚 | 威海 |
D4 | 早餐后,游览最适宜人类居住的海滨城市—威海,旅游码头乘船前往游览【刘公岛】(约2.5小时)中日甲午战争陈列馆、甲午战争博物馆、刘公岛博览园等,生动再现当年海战情景。车览威海公园、威海幸福之门等,游览汇粹众多韩国特色小商品---【韩国服装城】(约1小时)。完成威海观光后返回烟台,途经烟台市区内唯一的天然陆连岛——海昌渔人码头,是烟台旅游地标项目,斥资20亿大型旅游文化度假区,吸引多个国家游客前往海水浴场自由活动(约60分钟)。后烟台送火车。 | 早中 | 火车上 |
D5 | 早泰山站(泰山站早8点前接站)接站后游览五岳独尊的泰山 (游览5-8小时),乘 环山旅游车至中天门,中天门至南天门自由活动,南天门集合后观月观峰、望吴胜迹、天街、唐摩崖石刻、青帝宫、玉皇顶、拱北石,下山,自由活动后根据火车时间返回长春。 泰山不含往返索道及下行环山车 | 无 | 火车上 |
D6 | 根据火车时刻抵达长春,结束愉快旅程! |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届时请以本社最后的行程为准;景点游览顺序及住宿地点请以地接社实际安排为准
因是散客拼团、各航班抵达、出发时间不一 客人需在机场等候 同接同送 望周知、谅解!
接待标准:
1. 住宿:未挂牌三星双人标准间(由于各地区对星级酒店的评定标准存在差异,本行程中所标注的住宿星级仅限当地准三星的评定标准,若是造成旅游者在住宿方面的心理落差,还请各位游客见谅!(出现自然单男单女,于当地调整三人间或于其他客人拼住,若无法拼住由客人自理单房差);
山东省政府为了提倡环保,宾馆取消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客人自备。
青岛:米亚罗商务、港湾印象、阳光100酒店、晓港湾商务宾馆、吉祥家驿酒店、俊峰宾馆、鱼水情酒店、南洋大酒店、辉煌假日、华帝宾馆、洪林商务宾馆、土寨洋楼大酒店、宇航宾馆、金瑞宾馆、沁润佳宾馆、铭盛楼宾馆、金山城酒店、海天佳苑、红帅宾馆、林溪宾馆、旭昊德宾馆、惠青居宾馆、丽莎酒店、海陆通大酒店、爱客100、贵和如家、颐和天地大酒店、双鸿商务宾馆、天河宾馆、新丁香宾馆、金爵汇酒店、金狮100、青龙商务、核通宾馆等同级宾馆;
栖霞:福客假日、竹园、海浩宾馆、果都酒店、悦心亭宾馆、冠霞宾馆等同级宾馆;
威海:威海悦达酒店、华夏会馆、海云天大酒店、福里、会英楼、五月商务、丽湾宾馆、小桥别院、净兰、正文商务、龙都宾馆、一帆商务、泰豪商务、友华商务、东顺宾馆、市委党校等同级宾馆;
蓬莱:平安大酒店、丽都宾馆、蓬莱假日、学府、万寿商务、如意商务、西城公寓、军休酒店、海景商务、玉美宾馆、玉门宾馆、圣海豪都等同级宾馆;
烟台:鲁东宾馆、黄鹤楼商务宾馆、丽豪商务宾馆、以琳商务宾馆、汇佳商务宾馆等同级宾馆
2. 用餐:3早5正餐(早餐5元/人、正餐餐标15元/人顿,团餐不含酒水);
3. 交通:长春-青岛往返机票(含税)、当地空调旅游车(山东地接指定委派高一级GPS安全 监控系统旅游车配置空调旅游车,驾驶员后第一排座位为导游工作座。按成团人数调配车辆,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4. 门票:含景点大门票(行程、景点游览顺序仅提供参考,在保证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导游根据实际情况 有权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如因政府原因不开放的景点,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门票;
5. 导游:持有全国导游资格证及IC卡上岗,专业导游讲解服务;
6. 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
7. 不含: 人身意外伤害险、航空保险、自由活动期间的私人消费、餐车及导游服务;
8. 购物:全程3个购物店;购物随意绝不强迫
意见反馈表: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因贵社原因,委托我社接待行程内容与游客手持行程内容不一致,导致投诉,责任由贵社承担;地接社以游客在山东自行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衡量游客参与该团旅游满意度的主要依据,请尊敬的各位游客认真填写。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旅行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山东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如在行程中对旅行社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尽量在当地解决,如旅行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的争议,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温馨提示
1、贵重物品(现金、相机、信用卡等)随身携带,如不方便可寄存酒店;晚上外出时要结伴同行,出去时与陪同打好招呼;不要与陌生人接触,有事与领队协商,不要与当地人发生口角。每次退房前,请检查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注意您的证件和贵重财物;
3.出入酒店房间随手关门,勿将衣物披在灯上或在床上抽烟,发生危险请由紧急出口迅速离开,勿乘电梯;
4.团体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单独离队,请征得全陪导游同意,并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饭店地址、电话,以免发生意外。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导游或团友,应特别注意安全。切勿在公共场所露财,购物时也勿当众清数钞票。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暴饮暴食,多喝开水,多吃蔬果类,少抽烟,少喝酒;抵达景区游览前,紧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5. 山东属于鲁菜菜系,鲁菜的口味偏重,惯于使用酱油和盐等调味用品,平时多喝纯净水,吃新鲜水果,防止水土不服。
6. 地域不同,住宿标准不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衡量。入住酒店时有问题可咨询导游。注意夜间入睡前不要将空调开得过大,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可寄存在大堂保险箱;冰箱内饮品较贵,最好到外面超市购买;注意房间内收费电视的频道及费用标准,避免“意外消费”。沿海地区夏天酒店的房间会很潮湿,难免会出现返潮现象,请外地游客不必见怪。
特别提示
1、 行程中所注明的时间均为正常游览时间,不含等候排队个人体能差异不同及发生特殊情况的时间;
2、因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门票均已按照折扣价格核算,军官等特殊职业人员及老人儿童等按景区规定的折扣后退还;
3、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自然灾害、政府管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危及到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以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变更旅行社合同约定的行程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说明;因山东天气多变:烟台/威海--大连的轮船经常停航.因此造成大连返程火车票延期、退票费以及一切当地行程当中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延期火车票我社只负责(帮忙)预订、并且另加订票费
补 充 协 议 书
出团日期、游客代表姓名(甲方):
旅行社(乙方):
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并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 甲方(旅游者)在知晓《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的情况下,委托旅行社在本次旅游行程中安排采购和另行付费项目。具体采购和另行付费项目、停留时间如下:
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旅游者选择的自费项目:
项目 | 项目说明 | 大约时间 | 所需费用//备注 |
青岛景点套票 | 空中漫步+海上观光+总督府(或水准零点) | 约3小时 | 210元/人 |
刘公岛+环岛游 | 游览刘公岛及游轮环岛一周,观看整个岛上风貌 | 约2-3小时 | 198元/人 |
威海神游华夏 | 世界首创360°大型山水实景演出 | 70分钟 | 199—599元/人 |
神游海洋世界 | 最美海底景色及海洋动物表演等 | 约2小时 | 160元/人 |
烟台山+张裕套票 | 烟台的母亲山,烟台的起源;游览及品尝百年张裕 | 约2.5小时 | 130元/人 |
烟台山+东炮台套票 | 烟台的母亲山,烟台的起源;清北洋水师和现在国家都重视的防御重地 | 约2小时 | 120元/人 |
海上娱乐项目 | 海上橡胶艇、皮筏艇等娱乐项目套票 | 约1.5-2h | 300元/人 |
海鲜宴(特色大餐) | 海参、鲍鱼、姜汁螃蟹等6种个吃及时令海鲜 | 40分钟 | 120元/位 |
高区丝绸工厂 | 丝绸等 | 50分钟 | 当地最多3个购物店(四选三)无强迫消费、但是必须保证时间。 (多数会选择两个购物店) |
索利得竹炭生活馆(或868) | 家居生活用品等 | 60分钟 | |
清华紫光工业园(或海康尔海洋研究所) | 深海鱼油 纳米钙 护体香 蜂胶等 | 50分钟 | |
地矿陈列馆 | 珍珠、水晶、玛瑙 玉石等 | 50分钟 | |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安排是为了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购物店需配合导游进店,但是无任何强迫消费; 2、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项目履行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经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关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5、旅游者在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之前务必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付费后将无法退款。不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由地接导游统一安排 6、如旅游者自愿参加行程中未列出的另行付费项目,必须与地接导游签字确认,如发生纠纷,旅行社将把旅游者签字作为重要处理依据,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7、旅游者参加本协议以外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备注:以上特色项目皆需10人以上团员参加或视实际情况方可进行,以上包括导游司机服务费、车辆燃油费、门票等
购物场所说明: 1、全程绝不强迫进店,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外,无其他购物店。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购买的商店,非商品质量问题,乙方不协助退换;甲方自行前往本补充协议的约定的购物商店之外的其他地方购买的商品,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旅行社协助安排游客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出售的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 3、旅游者在旅行社协助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旅行社, 旅行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4、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二: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均为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所有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同意以上安排)
我一行 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旅游者(盖章或签字): 旅行社(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6227 0009 4244 0110 530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账 号:6222 0842 0000 2990 37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0551210343131408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 号:4563 5106 0001 6381 3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53 11865 466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21 8824 0002 9324 937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银行
账 号:6228 6504 0001 0188 700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6229 3501 0700 6681 75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信银行
账 号:6226 9836 0006 8987
收款人:常景春
户 名:吉林省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 号:22001360300055010460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中岚写字楼807室
邮编:130021 QQ:280333442
电话:0431-85357555,85676355,8567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