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
扫描到手机
游客关注
产品编号:827563
提供该线路的企业是普通会员,没有在线预订功能!
★行程安排
日期 | 行程 | 餐 | 住宿 |
D1 | 早上从长春指定地点乘旅游大巴车赴盘锦,抵达后游览【辽河口湿地红海滩】资源优势突出,繁衍着鱼虾、贝类、沙蛰、海参、泥螺等水产品,是得天独厚的天然造纸原料。“红锦天堂辽河口,海河人家鸳鸯沟”,区内有海河交汇景观及浩瀚无际芦苇荡、天下厅观红海滩,垂钓拾贝、红滩观赏、苇海游荡、农园采摘、逐马猎场等旅游项目将给游客带来无限乐趣, “湿地之都、生态盘锦”的标志就在辽河口。晚餐后自由活动。 【今日自费项目推荐】:红海滩游船(80元/人) 【温馨提示】景区内风景秀丽,景色迷人,请您将手机照相机充好电,留下美好时光,因景 区较大,所以建议您,早点休息,注意您个人的人身财产. | 晚 | 盘锦 |
D2 | 早餐后,赴【鼎祥鹭鸟园】,东北地区最大的野生鹭鸟栖息繁衍地,进入观鸟长廊,可近距离观赏自然状态下野生苍鹭、夜鹭、白鹭、草鹭、牛背鹭、黄鹂、翠鸟、柳莺等鸟类其乐融融的真实生活场景。而后赴兴城,中餐后游览【海滨浴场】,这里山海相接,海岸弯曲,渔舟绰绰,景色秀丽,风光迷人;为国家AAAA级风景区,全国唯一的自然海滩浴场。这里阳光明媚,沙质细腻,海水清沏,建有随山势弯转曲折可观海的“观海长廊”,登廊远眺,云水苍茫,海天一色,海风吹拂,令人胸襟为之开阔,豪情满怀,犹如身处人间仙境。后游览央视热播电视剧《老大的幸福》拍摄地——宁远古城(车 程15分钟-20分钟,约游览1.5小时)(明清一条街,祖氏石坊、钟鼓楼、城隍庙等免费,如果蹬城墙自理100元/人),见证历史感受淳朴的古风古貌。晚上自费品尝当地海鲜自助餐. 【今日自费项目推荐】:兴城海鲜大餐(128元/人) 【温馨提示】:吃海鲜不要喝凉的东西,不要吃水果,海边以亲水戏水为主,不要下海游泳,晚上朋友们海边烧烤,要问清楚价格,以免被宰哦! | 早 中 | 兴城 |
D3 | 早餐后,赴锦州经济开发区,游览天下一绝【笔架山】(船票自理,单程15元/人,往返30元/人)(游览约2小时)(体验天国神路、海门、山门、真人观、吕祖亭、太阳殿、五母宫、 三清阁、盘古文化广场等景点)观锦州港外景,午餐后,结束愉快的海滨之旅。返回长春! 【今日自费项目推荐】:笔架山船票(15元/人单程) 【温馨提示】笔架山的天国神路受潮汐的影响,不保证一定能走,请游客谅解! | 早中 |
★服务标准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大巴车
2、用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含2早3正餐)
3、住宿:2——3人标间(独立卫浴)
4、门票:辽河口红海滩首道大门票 鼎祥鹭鸟园大门票 笔架山大门票
5、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温馨提示
1、请客人提供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及证件号,必须在有效期内。
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和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3、住宿不提供自然单间,请自补房差;当地条件有限,同类酒店与市区标准有所差异。
4、处理投诉以客人的所签意见单为准,如有接待问题请立即与我社联系,以便我社能够迅速的做出解决方案,并妥善处理!游客当地必须认真填写意见单!
5、海边早晚温差较大,请酌情携带衣物,请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6、我社导游将严格执行行程安排,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计划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
概不负责。
7、天国神路受潮汐影响,故不保证一定会观赏到,请谅解
★自费活动补充及旅游告知书
一自费景点及购物店的安排
1、自费景点的推荐
A.红海滩游船 (80元/人)
B兴城海鲜大餐 (128元/人)
C.笔架山船票 (15元/人单程)
2、行程中购物店的安排
兴城海产品特产店
二、双方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的解决方式
1. 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2.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乙方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4.选择参加自费项目活动的游客需提前报名订票,方能享受旅行社优惠门票价格,折扣门票一旦预定出票不能退还改期,请报名前认真考虑以后慎重选择。
5. 甲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甲方不承担责任)。
6. 特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
7. 乙方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甲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三、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
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或另付费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增加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我自愿签署《自费另付费项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直至本活动结束协议终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6227 0009 4244 0110 530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账 号:6222 0842 0000 2990 37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0551210343131408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 号:4563 5106 0001 6381 3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53 11865 466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21 8824 0002 9324 937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银行
账 号:6228 6504 0001 0188 700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6229 3501 0700 6681 75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信银行
账 号:6226 9836 0006 8987
收款人:常景春
户 名:吉林省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 号:22001360300055010460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中岚写字楼807室
邮编:130021 QQ:280333442
电话:0431-85357555,85676355,8567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