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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818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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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交通 | ▲ 行 程 安 排 | 用餐 | 住宿 |
D1 | BUS | 晚餐 | 二 道 白 河 | |
早乘车赴二道白河镇,沿途欣赏东北田园风光。抵达后游览国家AAA级旅游风景区【魔界风景区】(参观2小时左右)感受百鸟齐鸣、溪水纵流、风光绚丽的大自然风光。晚餐后入住 | ||||
D2 | BUS | 二道白河—北坡山门—二道白河(单程车程约50分钟) | 早餐 晚餐 | 二 道 白 河 |
早餐后乘车前往曾被誉为“中华十大名山”之一的【长白山风景区】换乘环保车中途参观【垂直植被景观带】换乘倒站车(自费80元/人)游览世界上海拔最高的火山口湖——【长白山天池】(游览时间1小时30分钟左右),观赏世界落差最大的火山湖瀑布——【长白瀑布】(游览时间30分钟左右),观【聚龙温泉群】。赏长白镜湖【小天池】及【绿渊潭】(游览时间50分钟左右),在【地下森林】(游览时间1小时左右)休闲漫步,感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晚餐后入住。 | ||||
D3 | BUS | 二道白河—长春(车程约7小时) | 早餐 中餐 | —— |
早餐后参观游览朝鲜族第一村——红旗村,长白山第一蜂场,长白山特产博物馆,中餐后返回长春,结束愉快的行程。 |
▲ 温馨提示:长白山客流量大,第二天下山时间较晚,回程时间如有延迟请谅解!
报 价 包 含 | ||
门票:长白山北景区首道大门票、环保车、魔界景区 因景区门票由旅行社提前采购,需提前一天确认,故第一天不去的景点门票不退; ①如遇交通堵塞,景区临时性关闭,不可抗力等因素,未产生的门票按照旅行社与景区的协议价格退还费用; ②景区内的购物点与旅行社无关; | ||
用餐:全程含3正餐2早餐 ①正餐标准:15元/人/餐,十菜一汤,不含酒水。常规十人一桌,如遇人数增加或减少,根据情况调整菜量; ②早餐标准:粥、馒头、咸菜;因早餐含房费内,不用早餐费用不退。 ③如有特殊饮食习惯或者临时情况退正餐,需要提前4小时和导游说明,方可退款。 | ||
导游:持证导游服务 (因每团只有一名导游,所以请游客积极配合,并自行照顾好同行家人) | ||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 ||
报 价 不含 | 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游客购买意外伤害险)、 所列行程以外的消费,私人消费; | 参团为集体活动,请多多配合导游领队工作,不参加者请在景区景点附近自由活动,注意安全,按照统一集合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 |
特别说明:①旅游旺季或黄金周,会遇到高速堵车,景点排队等情况,请文明出行。
②导游有权利根据交通、景区、不可抗力等因素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
③《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请游客详细阅读,并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游客代表同行客人签字确认。
推荐景点:详情请仔细阅读补充协议中内容
推荐景点及 购物店名称 | 门票价格 | 停留时间 |
长白山导站车 | 80元/人 | 20分钟 |
长白山魔界漂流 | 160元/人 | 50-60分钟 |
奶头山风景区 | 118元/人 | 50-60分钟 |
大戏台河景区 | 108元/人 | 50-60分钟 |
长白山温泉 | 168元/人 | 90-120分钟 |
红旗村 | 80元/人 | 90-120分钟 |
长白山第一蜂场 | —— | 40分钟 |
“韩之美”特色商品 | —— | 40分钟 |
长白山特产博物馆 | 赠送 | 40分钟 |
以上项目如报名时确认参加,可享受提前预定的旅行社优惠政策!
补充协议
国内游旅游合同附件一:
《推荐自费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等一行 人
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依据《旅游法》规定,本着为游客利益着想,就乙方游客申请行程中安排推荐自费项目及购物活动并委托甲方落实事宜,双方诚意并特订立《购物补充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
乙方游客对甲方导游员依据行程约定,游客如认可,请在框内签字表示自愿确认参加,不参加活动的乙方游客,甲方将安排游客在附近休息场所自由活动或小憩。
推荐景点及 购物店名称 | 门票价格 | 停留时间 |
长白山导站车 | 80元/人 | 20分钟 |
长白山魔界漂流 | 160元/人 | 50-60分钟 |
奶头山风景区 | 118元/人 | 50-60分钟 |
大戏台河景区 | 108元/人 | 50-60分钟 |
长白山温泉 | 168元/人 | 90-120分钟 |
红旗村 | 80元/人 | 90-120分钟 |
长白山第一蜂场 | —— | 40分钟 |
“韩之美”特色商品 | —— | 40分钟 |
长白山特产博物馆 | 赠送 | 40分钟 |
二、双方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的解决方式
1. 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2.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乙方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4.选择参加自费项目活动的游客需提前报名订票,方能享受旅行社优惠门票价格,折扣门票一旦预定出票不能退还改期,请报名前认真考虑以后慎重选择。
5. 甲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甲方不承担责任)。
6. 特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
7. 乙方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甲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三、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或另付费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增加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我自愿签署《自费另付费项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
甲方盖章: | |
签字日期: | |
签字日期: | 联系方式: |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直至本活动结束协议终止。一旦双方签字确认,表示无异议并执行合同内容,且留下联系方式。
▲ 尊敬的贵宾: 您好!欢迎您参加本次旅游!请您在出游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如下有关旅行的注意事项,以保证您在旅途中诸事顺利、开心愉快! |
1、此行程时间长,路程远,会略感疲劳,请注意休息,保持良好心态。 5、旅行中请妥善保管您的贵重物品(护照、身份证等证件、钱币、照相机、首饰等)不要留在房间内、旅行车上,一定要随身携带,若丢失自负,请务必注意。 6、行程中请注意人身安全,每处景点逗留时间由导游安排,请自觉遵守时间不要迟到,否则影响全团行程。应先听导游讲解,然后再自由拍照。 7、团体旅游是集体活动,经济等4-6人间住宿按惯例原则是安排同性居住,由导游领队统一安排,如有特殊原因报名前请提出说明,适情况给予安排,双人标准间为两人居住,若出现单男单女请自补住房差价 8、旅游旺季景区周边住宿接待条件有限,用餐住宿可或不在同一地点,经济住宿与标间住宿可或分不同酒店,请各位谅解。 9、请爱护酒店房间设施,如有损坏,需赔偿。 10、行程当中所列团餐,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名前做出说明,参团期间不吃费用不退。 13、天池属自然现象,一切随缘,祝君好运!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6227 0009 4244 0110 530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账 号:6222 0842 0000 2990 37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0551210343131408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 号:4563 5106 0001 6381 3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53 11865 466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21 8824 0002 9324 937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银行
账 号:6228 6504 0001 0188 700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6229 3501 0700 6681 75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信银行
账 号:6226 9836 0006 8987
收款人:常景春
户 名:吉林省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 号:22001360300055010460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中岚写字楼807室
邮编:130021 QQ:280333442
电话:0431-85357555,85676355,8567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