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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竹海、乐各乐都双卧4日游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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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关注

产品编号:768998

蜀南竹海、乐各乐都双卧4日游

山水价:¥960元起 门市价:¥1250元 起价说明
发团日期:天天发团,建议您提前1天以上预订
服务承诺:
套餐类型:
儿童价格 其它事宜请来电
出发月份:
4月5月6月
出发日期: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出游人数:
成人 儿童  

提供该线路的企业是普通会员,没有在线预订功能!

  • 线路特色
  • 参考行程
  • 途经景点
  • 参加须知
  • 温馨提示
  • 付款方式
  • 最后更新:2018-02-01
独家安排 超值赠送以下项目:
【美食体验】:品味舌尖上的宜宾,赠送竹海养生竹荪汤,宜宾燃面,竹叶黄粑,猪儿粑。
【养生体验】:蜀南竹海:一种置身世外桃源的悠哉,远离城市喧嚣的宁静,聆听大自然的呼吸。
入住竹海景区,环境清幽、舒适
【娱乐天堂】:乐乐乐都:西部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最具特色,以国际顶级器械机动游乐为主题和以皇家大马戏海豚表演为主题的娱乐天堂,以全球五大洲三百余种近万只珍禽异兽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世界

参考行程

第 1 天行程安排     住宿:火车
  • 蜀南竹海、乐各乐都双卧4日游_第1天行程安排
  •   昆明--重庆
    从昆明乘空调硬卧列车前往重庆,沿途欣赏美丽的风景。参考车次: K160 次 12 : 00 分发车或 K168 次 12 : 08 分发车 . 小贴士: 1、乘坐火车,请看管好自己的随身贵重物品。 2、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必备品 。
第 2 天行程安排     用餐:早餐,晚餐     住宿:蜀南竹海
  • 蜀南竹海、乐各乐都双卧4日游_第2天行程安排
  •   重庆—乐和乐都-蜀南竹海
      K160 次 07 : 54/K168 次 07 : 40 抵达重庆。导游接团后到指定餐厅用 早餐,乘车前往欢 乐聚集地 —— 重庆乐和乐都主题公园度假群 (车程约 2 小时)。 气势恢宏的流金堡、高耸入云的熔岩之城、引领你的脚步迈入全球风情汇聚的地球村,体验世界各地的文化风情,乐和之旅由此开始! 在动物世界里, 乘坐景区巴士与 猛兽进行零距离接触。全球五大洲三百余种近万只珍禽异兽在此云集出没,这里拥有国内第一个澳洲动物散放区,世界唯一也是国内第一个金银白虎驯养区,是中国一次性引种最多的非洲动物散放区。野生动物世界横跨欧洲、走进非洲探索发现,您将会有触发式的惊险与猎奇,贯穿您的探险全程,让您瞠目结舌。 后乘车前往蜀南竹海。  
第 3 天行程安排     用餐:早餐,中餐     住宿:火车
  • 蜀南竹海、乐各乐都双卧4日游_第3天行程安排
  •   蜀南竹海—宜宾 ( 78KM,车程约1.5小时)—昆明

      早餐后游览中国最美的十大森林公园之一的 【 蜀南海风景区】 , 乘车至 青龙湖 景区(天门—风云Ⅱ拍摄基地,)翠掩一泓碧波,朦胧之中, 仿如仙女正在沐浴引人遐想(自由活动1.5小时), 午餐后游览 仙寓洞 、 天宝寨 景区 2小时, 既可寻幽,揽胜。乘车前往游 翡翠长廊景区 0.5小时,遮天蔽日的竹荫里,道路时起时伏,仿如红毯铺地,迎接嘉宾; 观海楼, 登楼俯瞰观竹海全景;观卧虎藏龙拍摄地点;(自由活动约1小时),漫游于 忘忧谷景区 1.2小时,谷中竹林茂密,流水潺潺,幽深秀丽,仿如“世外桃源”,后前往参观全国最大竹类博物馆—— 竹海博物馆 0.5小时。 后乘车前往火车站乘座火车返回昆明    
第 4 天行程安排     住宿:自理
  • 蜀南竹海、乐各乐都双卧4日游_第4天行程安排
  •   抵达昆明,结束愉快的旅程!

结束

途经景点

    参加须知

    报价包含:
    、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
    2、住宿:景区内酒店双人间,独立卫生间,电视,空调,产生单男单女安排三人间或客人自补单房差,单房差费
    用为: 元/人/晚;
    参考酒店:华夏春商务酒店,竹海宾馆
    3、用餐:全程2早3正(落地早餐10元/人,宾馆用早为宾馆含早餐,不用不退,正餐15元/人/餐,必须在宾馆用一正餐,酒水自理); 4、门票:行程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蜀南竹海),乐和乐都为赠送景点不退门票 ,
    蜀南竹海60岁以上的老人不退门票差含竹海索道。70岁以上老人只退30元含索道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三十万元/人,强烈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6、导游:持导游资格从业证书国语导游服务,20元/人;
    7、备注:1)、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我社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节行程游览顺序,并由旅游者当面签订补充协议。 2)、我们的接待品质是以游客合理签字反馈意见为据,为维护游客和旅行社利益,请客人认真填写,行程结束后如有客人投诉与所签意见单不符,我社以游客所签意见单及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报价不含:个人消费及自愿参加的自费项目。

    温馨提示

    补充协议
    鉴于《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说明:
    1、本旅游行程由行程介绍(根据旅游线路和产品不同,包括产品特色、行程表、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安排,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费用说明以及相关重要提示)、旅游合同补充说明和风险提示三部分组成。
    2、本文件作为旅行社和旅游者签署的旅游合同附件,由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对该文件所列信息有充分认识和理解,如旅游行程和主合同冲突的,以本“旅游行程”及补充协议为准。
    二、 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1、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2、本旅游行程共计 天 夜,出发时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散团地点以行程单及出团通知书为准。
    3、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可自愿参加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自由活动的时间、地点由旅行社根据团队行程整体安排确定,并在“行程介绍附表”中注明,由旅游者指定代表签字认可。
    4、我社所含门票为景区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内独立运营收费项目,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书面文件。
    5、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可能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6、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我社导游有义务提醒及提供
    救助义务,但不承担自由活动期间游客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且我社提供的救助义务所产生的费用
    由客人自理。
    7、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但如旅行社有正当理由的(如机票、签证等无法转让)旅行社可以拒绝该请求。
    8、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持老人、残疾人、军官、学生、记者等可能发生优惠的证件者,请在进入景点之前出示证件是否
    有效、门票免或优惠以当地景区认定为准,导游以当地旅行社优惠价现退客人。
    10、本旅游行程最低成团人数为 人,如因未达到约定人数无法出团的,旅行社应提前7日通知
    旅游者,且可解除合同。因未能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经整的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
    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旅行社扣除所产生的费用后退还旅游者旅游
    费用。
    11、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12、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此产生的返程费用及其他杂费,由责任方承担。
    14、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失,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5、各景区景点内,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土特产等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6、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旅游者已知悉且认可了。
    三、风险须知及安全提示书
    一、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除的,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
    二、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旅游合同,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乘机等手续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三、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并携带旅游合同及附件到海南旅游以便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如信息不符,我社有权拒绝接待,由此造成的我社的经济损失由游客承担。
    四、健康说明:游客在充分了解行程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确认自身条件能够适应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
    五、因个人隐瞒即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海南当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1、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2、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3、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六、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七、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旅游者报名时可要求旅行社代买或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伤害时,以保险公司保单约定责任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的相关手续。
    八、必须严格遵守行程内景点安排的游玩时间!行程先后顺序在实际游览中可能会调整,但景点不减少。
    九、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保管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自己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记牢,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特别三轮摩托车,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十、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害及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十一、人身财产安全提示:
    1、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及饮料,旅游者自行在外用餐时,注意环境卫生,在当地尽量少在路边小摊用餐。
    2、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海滨、等特殊气候、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的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3、注意人身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记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的或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的帮助。
    4、慎选自选活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自选项目,如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勿选择刺激性或高风险活动,潜水/拖伞/攀岩/蹦极/快艇等高空、高速、水上、水下高风险活动,更具危险性,请充分了解活动知识,服从指挥,建议另购特定保险。
    5、防范水上风险:水上游览或活动时,应加倍注意安全,不可擅自下水或单独前往深水区或危险水域,应听从指挥和合理的劝阻。
    6、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随意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7、保管好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在交运行李、酒店房间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务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8、携带旅行票证: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妥善保管或由领队、导游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9、保持通信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由于旅游者提供的手机号码与预留旅行社的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10、理性购物消费: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十二、第三方责任告知:
    1、旅行社对航班、火车、轮船等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非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3、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小商小贩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而不购买的话容易与当地居民产生矛盾;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遇事切勿急躁,大家应相互体谅,互相帮助。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组团社(签章):  
    身份证号:               组团社营业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附件一:购买特产补充条款
    (一)、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特产商店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1.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依据旅游者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在行程时间安排允许、参加人数足够,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旅行社根据本团旅游者实际需要,安排两个特产商店,并承诺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买,同时除本补充的特产商店外,无其他特产商店安排(景区内商店除外);
    2.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特产商店购买的商品,如果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三十天内可以提出,由旅游社协助退换。
    3.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商店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约定的特产商店,敬请谅解。
    特产商店所介绍
    特产商店名称 特产项目 停留时间 注意事项 提示
    竹天下生活馆 竹纤维制品 40分钟 请理性消费,索取发票 旅游者可自愿选择

    附件二:自费(另付费)项目补充条款
    (一)、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自行另付费项目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1.四川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参与度较高的体验娱乐项目,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参与;
    2.自费项目由旅游者根据自身个人意志和需求,自愿、自行决定,旅行社承诺全程绝不强制任何自费项目;
    3.旅行社根据本团旅游者实际需要,安排 个娱乐项目,同时旅行社不得售卖此表格以外的任何另付费项目;
    4.《补充协议》中如达到对应的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旅行社予以安排。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5.如果全体客人一致要求参加非表格内的自费项目,必须全团客人签署自愿同意书后,导游方可安排;
    6.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简要内容参见本补充协议的自费项目介绍,如您同意参加,须在表格上勾选后书面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7.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一、此旅游产品关于自理安排:
    景区自费项目 内容项目 价格 自愿选择
    蜀南竹海 索道 单程40元/人,双程55元/人 □
    蜀南竹海 竹筏 160元/条(乘4人) □
    1、自理是指为了方便游客游览及更好的游览景区,由景区提供的小交通(例如景区内的电瓶车、索道等)或健康用品,是在景区游览过程当中游客的自主选择。主体是景区与游客,旅行社不做任何推荐,与旅行社无任何利害关系;
    2、所有自理项目都是在行程已含的景区内,旅行社只含首道门票,其它均为游客主观意愿;
    (二)、自费说明:
    1.以上自费项目价格包含:门票、车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停车费、入城费、预定费等综合费用;
    2.以上自费项目,必须在8人以上游客参与才能安排;如少于8人请与当地导游双方协商后才能安排。
    3.旅游者在选择之前务必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将无法退款;并敬请务必签字确认后交给导游;
    4.旅游者如果希望参加行程中未列的自费项目,请务必在自费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如发生纠纷,旅行社将把旅游者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5.在自由活动期间,如旅游者不参加自费项目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海上娱乐项目将延长海边游玩时间),相信云南的自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
    (三)、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或另付费的项目特色、旅游者自愿增加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四)、我自愿签署《自费另付费补充确认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
    和诉讼。
    请每位参团旅游者认真阅读(共2页)补充合同后确认签字:
    预定须知:
    1.参团报名方式:游客请提前5-30天电话报名。
    电话:0871-63352161 15808798500
    传真:0871-63563135
    咨询QQ:1759379893 2286997055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南路1118号(昆明国旅大厦业务一部)
    2.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环城南路支行
    汇款账号:1340 1523 7159
    公司名称: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lyn80.com
    公司网址:http://www.80tian.com/5634.html

    付款方式

    1、预付定金到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环城南路支行
    汇款账号:1340 1523 7159
    公司名称: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昆明市客人也可直接到公司直接付清团款

    3、也可找人代付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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