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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74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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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行程安排及游览时间 | 住宿 |
D1 | 火车站统一时间集合,乘火车硬卧赴牡丹江 | 火车上 |
D2 | 抵达后自由活动,中午12点牡丹江火车站南出口,导游接站。后乘旅游车赴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高山堰塞湖,被誉为“北方的西湖”疗养胜地——镜泊湖(110公里,车行90分钟左右)。进入国家AAAAA级风 景区 镜泊湖(景区必须乘坐观光车进入,需客人自行购买12元/人/次);环境幽雅,一片恬静、秀丽的大自然风光,这正是镜泊湖的诱人之处。在湖的北岸半岛上,是镜泊湖的游览中心镜泊山庄。(自由活动游览时间1.5小时左右),观看镜泊湖百里长湖之中,山中有湖,湖中有岛。晚餐后入住酒店。 | 镜泊湖 |
D3 | 早餐后,游览镜泊湖八大胜景之一的气势磅礴的吊水楼瀑布, 吊水楼瀑布酷似闻名世界的“尼亚加拉大瀑布”。湖水在熔岩床面翻滚、泡哮,从断岩峭壁之上飞泻直下、似银河倒泻。瀑布一般幅宽四十余米落差为十二米。雨季或汛期,总幅宽达二百余米。聆听镜泊湖美丽的传说,观看邓小平题词。(自由活动游览时间2小时左右),游览被誉为镜泊湖之魂的红罗女文化园,午餐后,乘车赴延吉。 | 延吉 |
D4 | 集体乘车赴中华十大名山之一景区----长白山北景区(4.5小时),沿途观东北田园风光,欣赏婀娜多姿的美人松、婷婷玉立的白桦林等,抵达二道中餐(盒饭)后赴长白山,中途可自费赴长白山峡谷浮石林景区,参观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天然景观,怪石嶙峋,惟妙惟肖。进入长白山北景区,门票(125元/人)换乘环保车(85元/人)进入景区,20分钟后抵达中转服务占换乘倒站车(80元/人)上山至天池(往返车40分钟),如夏天遇客流高峰期则需调整参观的先后顺序。欣赏壮丽的垂直景观带,抵达山上后观赏长白山天池,聆听怪兽的传说,之后观赏三江之源、落差68米的冰川瀑布-长白瀑布 ,石砬雪壁,聚龙温泉群-可一览热气蒸腾,云蒸霞蔚,宛若仙境的奇景。游览完毕后乘环保车返回山门(需30分钟),根据游览时间,可自费洗温泉浴,具有较高医疗价值,不仅能愉悦身心,也能在长白神水的助力下,养生保健。(自带泳衣,男女混浴)。后乘车赴延吉,途中赠送参观朝鲜族民俗村,感受朝鲜族民俗风情,体验朝鲜族生活习惯,乘车返回长春 | 火车上 |
D5 | 早抵达长春温暖的家,结束愉快旅程。 | / |
接待 标准 | 住宿:双人标准间(独卫、独浴) 用餐:1早2正餐,长白山盒饭 交通:长春/牡丹江硬卧、牡丹江/延吉硬座,延吉/长春硬卧;当地空调旅游车、每人一座; 景点:含以上景点大门票;另行付费项目客人自愿选择; 导服:优秀导游服务; 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不含人身意外险(建议客人报名时购买); 儿童:1.4米以下只收取当地旅游车位及半餐,其它不含,产生费用自理。 | |
特别说明 | 1、请游客一定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无法出行! 2、我社有权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调整游览顺序,以当地安排为准;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游览变化和景点减少,本社只负责退还门票差价,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赠送项目如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概不退还费用; 3、持军官证、老年证、教师证等证件的游客行程内未产生门票的我社按团队折扣价退款(自费景点无折扣和免票),如客人自愿放弃景点食宿等,其费用均不退还; 4、游客请认真填写《旅行社意见反馈表》,意见反馈表将作为处理团队纠纷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如实填写!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客人因个人原因要求中途退团,或不能用餐及景点门票,费用一概不退还.游客在当地离团或使用任何证件参加自费项目(如学生证、老年证、教师证等)补交团费100元/人。儿童身高为1.4以下,超高门票自理。老人60岁以上含车位.半餐.导服.不含景点门票。 |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增加游玩项目,旅行社提供以下 10个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甲方自行选择,从而满足甲方的要求。
镜 泊 湖 活 动 项 目 | ||
名 称 | 观看时间 | 价格 |
镜泊湖游船 | 90分钟 | 240元/人 |
地下森林门票+环保车+超公里车费 | 90分钟 | 150元/人 |
镜泊峡谷门票 | 60分钟 | 60元/人 |
景区小交通电瓶车(一般3到4次) | 12元/人/次 | |
长白山峡谷浮石林 | 50分钟 | 观光票110元/人 |
长白山温泉浴 | 60分钟 | 100-238元/人 |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均为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持有效证件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
第七条: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例如: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6227 0009 4244 0110 530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账 号:6222 0842 0000 2990 37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0551210343131408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 号:4563 5106 0001 6381 3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53 11865 466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21 8824 0002 9324 937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银行
账 号:6228 6504 0001 0188 700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6229 3501 0700 6681 75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信银行
账 号:6226 9836 0006 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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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吉林省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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