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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外小江南—集安两日游
集安市是世界文化遗产地、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日益提高,来此旅游度假、观光休憩的游客逐年增多,集安是高句丽古墓集中区,有一万多座,有石墓、土墓两种,早期石坟以砾石堆积而成,晚期的土坟,内用石料,外用黄土覆盖,尚存有壁画的古墓二十几座,著名的舞佣墓,通沟二号墓,五盔坟、五号墓等,画面色彩班驳,栩栩如生,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先列入世界文化保护遗产。五女峰山高谷深,峭壁林立,险绝奇伟,让人充分感受到大自然的神秘和永恒。 旅游行程:
日期 车程时间 行 程 住宿 用餐
D1 长春—集安
(车程约6小时) 早乘空调旅游车赴集安(450公里左右,约6小时),下午外观高句丽古迹,东方金字塔——将军坟,外观天下第一碑——好太王碑,远观古城墙遗址和中朝两国界河——鸭绿江两岸风光,晚餐后入住; 集安
晚餐
D2 集安—长春
(车程约6小时) 早餐后游览仿古一条街,乘车赴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赏洞天皓月,仙人台,一线天,幽谷银瀑等,午餐后乘汽车返回长春,结束旅程。 ----
早餐
中餐
◆接待标准:
交通:①往返空调旅游车,按成团人数配备车型,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②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1米以下的儿童也需占座。行车过程中需监护人监护;
③在行程为自由活动期间,旅行社不提供车辆服务;
④出行座位顺序,按照报名先后,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住宿: 标准一:经济间4-6人 公共卫生间 标准二:2-3人间 独立卫浴
①太阳能热水浴或定时热水,根据酒店情况,服从安排;
②住宿的床位是由旅行社提前采购的,行程中如临时取消或提升标准,住宿费用不退,请给予谅解;
③报名客人如遇单数,尽量安排三人标间或拼房,如不便安排,客人需自补房差。
④入住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儿童需持户口本。特殊情况需自行到当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门票:五女峰国家森林门票、环保车
①如遇交通堵塞,景区临时性关闭,不可抗力等因素,未产生的门票按照旅行社与景区的协议价格退还费用;
②景区内的购物点与旅行社无关;
③景区内的电瓶车和索道,报价均不包含,如需要客人可请导游帮忙代理;
用餐:全程含2正餐1早餐
①正餐标准:15元/人/餐,八菜一汤,不含酒水。常规十人一桌,如遇人数增加或减少,根据情况调整菜量;
②早餐标准:粥、馒头、咸菜;因早餐含房费内,不用早餐费用不退。
③如有特殊饮食习惯或者临时情况退正餐,需要提前4小时和导游说明,方可退款。
导游:持证导游服务
( 因每团只有一名导游,所以请游客积极配合,并自行照顾好同行家人)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团费不含: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景区内的索道及小交通,其它个人消费。
特别说明:①旅游旺季或黄金周,会遇到高速堵车,景点排队等情况,请文明出行。
②导游有权利根据交通、景区、不可抗力等因素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
推荐景点及
购物店名称 门票价格 停留时间
将军坟 30元/人 30-40分钟
好太王碑 30元/人 30-40分钟
五号壁画墓 30元/人 30-40分钟
鸭绿江漂流 60元/人 30分钟
鸭绿江国境大桥 30元/人 30分钟
补充协议
国内游旅游合同附件一:
《推荐自费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等一行 人
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依据《旅游法》规定,本着为游客利益着想,就乙方游客申请行程中安排推荐自费项目及购物活动并委托甲方落实事宜,双方诚意并特订立《购物补充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
乙方游客对甲方导游员依据行程约定,游客如认可,请在框内签字表示自愿确认参加,不参加活动的乙方游客,甲方将安排游客在附近休息场所自由活动或小憩。
推荐景点及
购物店名称 门票价格 停留时间
将军坟 30元/人 30-40分钟
好太王碑 30元/人 30-40分钟
五号壁画墓 30元/人 30-40分钟
鸭绿江漂流 60元/人 30分钟
鸭绿江国境大桥 30元/人 30分钟
二、双方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的解决方式
1. 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2.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乙方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4.选择参加自费项目活动的游客需提前报名订票,方能享受旅行社优惠门票价格,折扣门票一旦预定出票不能退还改期,请报名前认真考虑以后慎重选择。
5. 甲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甲方不承担责任)。
6. 特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
7. 乙方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甲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三、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或另付费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增加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我自愿签署《自费另付费项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直至本活动结束协议终止。一旦双方签字确认,表示无异议并执行合同内容,且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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