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 班机返回北京(飞行时间约 7 小时) 11:35 分航班抵达北京首都机场。办理出关或换乘。(约 1 小时) 12:35 分顺利出关。结束美好的阿联酋之旅。
接待标准
费 用 包 含 机票 北京起止,往返团队经济舱含税费。(团队机票将统一出票,如遇政府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燃油税费,在未出票的情况下将进行多退少补,敬请谅解。团队机票一经开出,不得更改、不得签转、不得退票)。
旅游用车 空调旅游巴士,保证每人一正座。
酒店住宿 全程 3 晚四星 1 晚五星(均含早)。(当地酒店会由于节假日或举行会展而有所变动,故最终酒店价格以预交酒店定金的时间为准,我社保留因时间变化而导致酒店价格变更的权利。)
团队用餐 全程 4 早 2 正餐。早餐为酒店房费中所含,客人不用,费用不退。正餐为中式团队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中式餐或自助餐或特色餐,含飞机上用餐,自由活动期间用餐请自理;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若人数不足,则菜品相应减少,如因客人选自理项目,自愿放弃原定用餐,则餐费不退)。
景点门票 行程中景点首道大门票。含迪拜博物馆、高空观光缆车、水上的士。 旅游签证 阿联酋个人旅游签证。(请客人提供护照首页扫描件及父母、配偶姓名, 18 周岁(含)以下加收出生证明扫描件)。
中文导游 全程专职中文导游服务。(含全程司机导游小费) 保险相关 含旅行社责任险,赠送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额为 5 0 万。
费 用 不 含:
单房差 全程单房差 1500 元 / 人 护照费用 旅游者自身因私旅游护照费用 特色项目 原定行程之外,客人自愿参加的当地特色项目的费用及特种门票(缆车等)的消费。
签证相关 1) 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2) 如因遇黑名单遭到拒签,则客人需支付我社 370 人民币清理费,我社负责为客人做清理,清理成功即可出签。
3) 如遇其他原因拒签,则有可能需要撤回申请并重做。此时客人需支付我社 150 元撤出费并再做一次签证的费用。并且此种情况我社不保证一定能够出签。
超时费用
全天用车导司机为 10 小时,超时按每车每小时 350 元加时服务费。
入住退房 因客人自身原因导致提前入住酒店及延迟退房的费用,原协议报价人数与实际接待人数不符合或原列明团员名单无夫妻而接待时发现有夫妻而要求同住产生的房间费用等。(入住 14:00 点之后;退房 12:00 点之前)。
私人费用 如洗衣、电话、传真、上网、收费电视节目、游戏、宵夜、各类酒水、邮寄、机场和酒店行李搬运服务托运或超重费用,购物、行程列明以外的用餐、宴请或景点等费用。 意外责任 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因团员本身原因滞留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不可抗力 因交通延阻、战争、政变、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的个人需支出的费用。 保险相关 航空保险及其他保险,诸如国际救援险。
特 别 说 明:
报名定位: 报名确位每人预交 2000 元订金,如取消位置则定金不退,以收取定金后确认留位。
补充条款 1. 旅游者需提供完整真实材料,确认本人及亲属均无阿联酋拒签史并且本人不在阿联酋使馆黑名单中(迪拜移民局会出现重名拒签的可能性,如需客人提供补充材料,请客人积极配合如客人无法提供拒签补充材料,视为个人原因,我社不承担责任,按照已产生费用扣除团款)阿联酋有亲属需真实提供亲属在阿信息 ; 送签后,因个人原因引起拒签、取消和换人,旅游者损失全程机票费、签证费、境外酒店取消费及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有同行人员拒签,造成出签客人退团的想法将损失出签人全部团费)阿联酋签证为团体旅游签证,旅游者境外不可脱团、分团、邀人参团和非法滞留,如发生以上情况,旅行社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及赔偿损失。航空公司规定,国际机票需提前 10 天出票,迪拜移民局给签证会在走团前 1--2 个工作日,因此我社会在签证出签前出机票与落实地接等,如遇已出机票拒签客人,我社收取机票款(以实际航班价格为准)、签证费 680 元 / 人、酒店预订损失费(特殊豪华酒店,如七星帆船酒店、六星亚特兰提斯酒店和八星酋长皇宫酒店,按照酒店规定,如已经确认预订需要提前 30 天取消,否则费用不予退还);签出后因自身原因不走的客人,我社收取全额团款(由于机票为团体机票一经出票不得退票、改签;迪拜当地酒店、用餐、景点行程等都需提前预定交款,故无法退款) 2. 非中国籍旅游者在国内参团往返 , 确保跟团返回时持有效中国签证可再次入境 ; 若客人持无效护照无法出入境 , 责任自行承担 , 费用全部损失。 3. 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行政权利,如因旅游者原因不被准予出入境,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4. 团队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可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团期或其他出境社的团队,本合同双方互不构成违约,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需要时可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如不同意以上办法,则视为解除合同。 5. 旅游者报名时旅行社提供的航班、酒店、餐厅和景点等内容均为参考行程 , 具体行程以出团通知及实际行程为准。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销售,因旅行者原因放弃游览,则所有项目均无退费。 6. 中东非酒店为当地旅游协会评定标准 , 大部分酒店没有星级挂牌 , 但是这类酒店都具备等同于行程中指定同星级酒店的设施标准和接待能力。 7. 旅行社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属于旅游者个人行为,旅游者在境外自行购买商品后请仔细检查商品质量,旅行社不负责回国后退换货等事宜。 8. 我社不受理因团费差价引起的投诉,如遇刷卡退款,手续费客人自理。自带疾病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70 周岁以上不参保旅游人身意外险,如需保险请自行购买,若由于客人原因遗失物品,旅行社可以协助寻找,但不承担任何责任。旅行社已提醒旅游者在全程旅游期间和自由活动时随时注意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9. 阿联酋本地除丰富的行程之外,客人可以自愿参加一些特色自费项目,选择自费项目的同时,请客人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酌情参加,例如激情沙漠冲沙是比较刺激的娱乐项目,由此带来的后果,与我社无关。 10.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 5000 元人民币以内(含 5000 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 2000 元人民币以内(含 2000 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 20 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 5000 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 2000 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温馨提示 1) 护照、签证、机票及其他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切不可遗忘在旅游车上、餐厅和酒店房间等地方。 2) 旅行社办理的签证均为旅游签证,按照相关规定您在境外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离开旅游团队,擅自分团、脱团及非法滞留的,属于违法行为。导游及旅行社一经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将采取控告、报警等措施,请您务必遵守此规定。 3) 旅游期间,游客应该入乡随俗,包容并尝试新鲜事物,遇到突发情况请听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 4) 旅游期间,游客请熟记领队电话、旅游车牌、酒店名称和地址等,结伴同行,以策安全。 5) 应准备些常用的药物,以备不时之需。若游客需长期服用某类药品,如血压高、心脏病、胃病或糖尿病等,必须自行携带足够药物及医生的处方,并如实告知领队个人健康信息及应急办法。 6) 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地址: PlotNO.26,SectorNO.W-22,Abu,Dhabi. 电话: 00971-2-4434276 7) 当地人多信仰伊斯兰教,女性不要穿过于暴露的衣服,进入清真寺客人自己准备 长袖的衣服或裙子,还有女士要准备头巾,女士衣服不要透明的(衣服的颜色最好是黑色或是深色)男士不能穿短裤背心。 8) 客人到了当地如有想要去到七星酒店用餐或是进行其他活动时请客人自备好正装。 9) 质量反馈表,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交回的《团队质量反馈表》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团队质量反馈表》。